最近刀郎把降央卓瑪告上法庭的事情可謂是鬧得沸沸揚揚,要知道刀郎可是出了名的好脾氣,這次也是刀郎第一次把一個人告上法庭,並且還同樣是歌手。而且告的理由是,自己的多部原創作品遭到侵權,被降央卓瑪用在了自己的商演活動上,刀郎對此實在是忍無可忍,最終決定對簿公堂。
根據刀郎提供的信息,刀郎自己創作的包括《西海情歌》,《手心裡的溫柔》在內的多部作品在沒有獲取本人授權和許可的情況下,被降央卓瑪多次在自己的演唱會上翻唱,不過,許多網友對此都一臉懵逼,不知道這些歌曲竟然是刀郎原創的,對於這種 侵權盜版的行為,還將別人的努力納為自己的私有物並且使用,這種事情的確是讓人感覺忍無可忍。
我國的很多歌手其實都沒有什麼版權意識,只是近兩年來才開始重視這個問題,只不過,其實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創歌手對此並沒有太在意,而且一些有品德的歌手也會對這個問題比較注意,就比如李健在每次自己的公開演唱活動前,都會通過許多渠道與他要演唱的非自己原創歌曲的作者,在獲取了他們的同意後再進行演唱。一次李健在舞臺上公開表示,雖然幾乎沒有人對他主動要過演唱版權費,但是他還是會給他們選擇性的版權費,雖然錢的多少本身並沒有那麼重要,但是這是一種態度的問題,演唱歌手本身也是創作人,對於別的音樂人尊重,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尊重。
而反過來看刀郎狀告降央卓瑪的事情,其實就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版權,刀郎自己在面對媒體的採訪時對記者表示:其實自己也不是想要找她賠多少錢,只是想以此來呼籲各位演唱者們,還是得尊重原創者的辛苦付出。
伴隨著刀郎這麼一個老牌歌唱家,去將另外一個老牌歌唱家告上法庭,估計應該能對現在的許多非原創歌手一個警告,不要一直用別的作品來提高自己的身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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