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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640400031/2020-00148 | 文號 | 生成日期 | 2020-08-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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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 責任部門 | 固原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單位擬對以下寧夏宏晟博睿建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個EPS泡沫保鮮箱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9日(5個工作日)。
聯繫電話:0954-7296013 傳真:0954-7296013 通訊地址:固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606室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要求聽證。
附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類別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建設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寧夏宏晟博睿建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個EPS泡沫保鮮箱技術改造項目 | 固原經濟開發區清水河工業園區 | 寧夏宏晟博睿建材有限公司 | 報告表 |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油化工環境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總投資170萬元在固原經濟開發區輕工產業園(長城梁區)建設年產200萬個EPS泡沫保鮮箱項目 | 施工期 本項目施工期短,產生少量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等。施工期建設單位加強管理,將產生的固廢及時清運;施工時禁止夜間施工,採用低噪聲設備。施工廢水經臨時沉砂池處理後回用於灑水降塵,嚴禁外排。 運營期 項目建成後,產生的主要汙染物為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等。 項目聚苯乙烯泡沫箱在發泡、壓縮成型、冷卻和烘乾工序會揮發非甲烷總烴,項目擬在發泡機和成型機上方設置集氣罩,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至UV光解廢氣淨化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效率為90%,)處理後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可確保生產過程中的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標準值要求。 2蒸噸天然氣臥式蒸汽鍋爐和2蒸噸天然氣臥式熱水鍋爐:均擬安裝低氮燃燒處理器,處理效率大於90%(按90%計)。天然氣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濃度均滿足《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標準要求。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汙水、軟水製備廢水、鍋爐排水以及循環冷卻水排水產生的廢水。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接入園區汙水管網,最終排入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六盤山熱電廠汙水處理廠。排水滿足《汙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軟水製備廢水、鍋爐排水以及循環冷卻水排水產生的廢水用於廠區灑水抑塵。綠化用水經過植物吸收、地表下滲、蒸發途徑消耗殆盡,不產生排水。綜上所述,本項目廢水能夠達標排放,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營運期噪聲聲源主要為水泵以及泡沫箱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設備噪聲,產生噪聲的設備主要有水泵、發泡機、空壓機成型機和風機,噪聲聲級在75-95dB(A)之間。建設單位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時基礎加裝減振墊,營運期間維持設備保持良好的運轉達到消聲、隔聲、減震效果,經上述措施治理後項目廠界外1m處的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噪聲經過距離衰減後,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中:脫模工序產生的不合格產品收集至一般固廢暫存間後外售至塑料回收廠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後送至園區垃圾中轉站,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活性炭以及廢UV燈管屬於危險廢物,暫存於危廢暫存間,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本項目固體廢物均能妥善處置,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太大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