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出臺...

2020-12-12 正北方網

《呼和浩特市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出臺

多次違規用戶將被取消用車資格

為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發展,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體系,呼和浩特市出臺了《呼和浩特市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昨日上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聯合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多部門召開了媒體見面會,對12月6日正式實施的《意見》進行了解讀,並對《意見》實施後相關工作的推進情況進行了通報。

建立用戶行為規範和信用評價管理制度

據了解,於12月6日實施的《意見》規定,堅持統籌發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推進公共租賃自行車與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規模實施總量調控,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科學把握投放總量和投放節奏,防止盲目擴張,保持動態平衡,推動有序發展。綜合考慮城市發展規劃、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道路通行條件、交通安全狀況等因素,原則上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

《意見》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了規範。首先,企業應配備與車輛投放規模相匹配的管維人員、場站設施、運營方案、安全管理等力量,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其次是保證車輛質量安全,企業擬投放的車輛應符合以下條件:符合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規定,具備實時定位和精確查找功能,加裝帶有車載衛星定位和智能通訊控制模塊的智能鎖;車身設計美觀,具有鮮明可識別標識,無廣告設置,不影響市容;車輛運營期間應建立車輛維護檔案,定期維修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對目前已投放但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應當從本《意見》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完善。

《意見》還對企業運營服務進行了規範。企業應當對用戶進行實名制註冊登記,並與用戶籤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明確用戶騎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註冊、租賃網際網路自行車服務。鼓勵企業推進電子圍欄等智能停車設施建設,利用電子圍欄、電子地圖等技術手段執行和落實「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相結合的車輛停放管理要求,採取在手機APP端標註可停放區和禁停區,設立用戶用車獎懲制度等多種方式,積極引導用戶文明騎行、規範停放。

另外,《意見》同時對用戶使用共享單車進行了規定。用戶使用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應依法守約,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議約定,做到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騎行前應當檢查自行車技術狀況,不得違反規定載人,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等設備,確保騎行安全。鼓勵企業組成信用信息共享聯盟,建立用戶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違規停放、違法騎行等行為,應接受企業的信用約束及執法部門的處罰。建立用戶行為規範和信用評價管理制度,對用戶隨意停放、惡意損壞車輛等不良行為採取扣除誠信積分、提高車輛使用收費標準和建立管理「黑名單」制度等措施,對多次違規用戶取消用車資格。

市運管局:把好「第一道關口」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杜有晟說:「共享單車是移動網際網路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其作為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民短距離出行和公共運輸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我市自2017年第一批共享單車投放市場,經過近3年的發展,目前在呼和浩特市市區運營的共享單車及電單車企業主要有5家:哈囉、青桔、美團、小遛、喵走。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市運管局不斷加強源頭管控,嚴把運營企業『準入關』,完成了5家共享單車企業的材料審核和備案管理工作,共備案車輛約20.5萬輛,為我市共享單車規範有序發展把好『第一道關口』。」

下一步,市運管局全面落實《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呼和浩特市共享單車監管平臺的建設,並納入全市「智慧城市」建設中統籌實施,以完善共享單車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水平,引導市民遵紀守法、文明騎行和規範停放,鼓勵社會各方和市民群眾積極參與、共同治理。 

市城管局:規範共享單車停放秩序

市城管局監察一支隊支隊長包良說:「《意見》中調整了共享單車停放區設置施劃的責任主體,提出了各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指導和督促企業在符合選址的前提下,對本轄區內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停放區進行規範施劃的新要求,進一步明確強化了共享單車企業應切實發揮企業主體責任,加大規範車輛停放秩序管理的力度。在共享單車管理工作中,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主要是從亂停亂放的角度實施道路通行和城市秩序管理。作為終端執法單位,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和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對非機動車佔壓盲道、公共場地、綠地等場所和在非公共停車點以外亂停亂放的行為進行管理和行政處罰。」

下一步,市城管局將通過嚴格執法督促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加大線下適度投放、高效調運和規範停放的管理力度。鼓勵督促共享單車企業與市四區、開發區基層網格管理機構建立共管共治機制,引導共享單車企業按網格配備運營管理和維護人員,與網格管理專業隊伍開展合作。持續推進非機動車停車位設置施劃工作,在今後非機動車停車位設置施划過程中,仍將嚴格按照此前與自然資源部門和地鐵軌道交通公司所確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域、點位設置施劃導則,並在總結借鑑地鐵站點周邊非機動車停車位施劃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向全市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和商業中心、學校、醫院等重點區域覆蓋,解決非機動車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最大限度滿足人們的停放需求,為營造規範有序的非機動車停放秩序打下堅實基礎。」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為了更好地對共享單車停放進行規範,一段時間以來,市城管局組織專業施劃隊伍強力推進地鐵1號和2號線各站點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非機動車停車位的增設和維護工作。截至目前,共施劃、增設和維護非機動車停車位1014個,今年累計規範擺放無序停放共享單車86000餘輛。

市交管支隊:建議共享電動車配備安全頭盔

共享單車的投放給廣大市民的出行帶來極大的方便,特別是短距離出行、換乘出行更加快捷。市民選擇共享單車出行還可以降低小汽車的使用強度,相對減少城區內機動車的出行總量,緩解中心城區交通壓力,緩解交通擁堵。但是共享單車的投放也給交通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問題。在媒體見面會上,市交管支隊根據《意見》的相關內容對電動共享單車使用安全方面給各運營企業提出了意見。市交管支隊交管科道路設施股股長張向東說:「現階段我們正在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電動自行車騎乘人配戴安全頭盔,可共享電動車用戶配戴『頭盔』存在困難,這也給我們的管理工作帶來困難。我們建議運營企業完善服務項目,配備安全頭盔。」

□呼和浩特晚報記者 朱麗華

[責任編輯:孟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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