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0歲
春節後,白寶山與情婦謝某踏上罪惡的新疆之旅。來到石河子市147團,找到原來的獄友、盜竊犯吳子明,白寶山提出「一起做事」,吳子明馬上辭去警衛工作,開始跟隨白一同作案。
1997年6月5日白與吳坐班車來到奎屯市。目標是搶劫軍用槍枝。22點,兩人摸入奎屯駐軍軍事培訓中心。未來得及搶槍便被一戰士發現,兩人逃跑。兩人放棄繼續作案,連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路遇警察的盤查,白掏出槍,警察逃跑。白放了一槍,然後與同夥逃跑。無人傷亡。
1997年6月6日兩人在荒無人煙的大戈壁中連續步行了20多個小時後,從141團場乘坐班車返回石河子市147團場住地。
1997年7月5日白與吳來到曾經服刑的新安監獄附近的141團場軍械庫,18點,撬門進入無人看守的空庫房,沒有發現武器。無人傷亡,擊斃庫房看門的狗兩隻。
1997年7月6日凌晨4時白與吳連夜返回途中槍殺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1997年7月29日距147團場15公裡處,為搶摩託車,槍殺一名農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屍體一直未被發現,直至白寶山被抓後指認。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與吳闖入距147團50公裡的149團場一營警務區警長姜某的宿舍,槍殺姜某及治安員時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槍,迅速駕摩託車離開。
兩人向著即將轟動全國的特大搶劫殺人案的作案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進發。
1997年8月14日兩人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踩點,並在附近的新疆大學校園內預先挖好埋槍埋錢的土坑。當晚返回石河子147團場。
1997年8月18日兩人攜帶武器來到邊疆賓館,當天已經接近收市,兩人決定今天不動手,把槍藏到新疆大學內的坑中,住進附近的鐵路醫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邊疆賓館入口處搶劫現金人民幣約140萬元,打死7人,傷5人。將錢、作案時穿的衣服、槍埋好。逃竄回到石河子147團場。作案後,吳經常催促與白一起取錢,白動了殺掉吳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兩人冒險到警察嚴密排查的烏魯木齊,從掩埋處取出手槍一支,返回住地。白寶山提出取錢後從烏市直接回北京。
1997年8月23日白寶山提出離開新疆前到天池玩兒一趟。吳產生懷疑,偷偷將白與其情婦謝某的家庭住址寫下來交給弟弟吳子兵。
1997年8月26日在天池大鍋底處,白把同夥吳子明槍殺,又用鐵錘猛砸其頭部,然後將其焚屍。
1997年8月27日白與謝從天池回到烏魯木齊。
1997年8月28日清晨,白與謝來到新疆大學將錢挖出。將140萬現金藏入事先買的兩件軍用馬甲中,兩人一人穿一件,當天乘火車離開烏魯木齊。
1997年8月31日兩人到達北京西客站,回到位於北辛安的家,白給謝11萬,並允許謝拿錢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白寶山給母親1萬元錢,說是在新疆做生意賺的,母親分文未動,塞入一隻粉紅色襪子中,於白寶山被抓捕後原封不動地交給警察。
1997年9月2日謝某乘飛機離開北京飛往老家——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白送走謝後旋即後悔。其實白早有除掉謝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屍坑,並幾次試圖激怒謝某,但都被謝的百依百順弄得下不了手。
與此同時,公安幹警出動大量警力,逐步走訪排查,確定白寶山與謝某有重大嫌疑。
1997年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隊的名義給北京市公安局發一封明傳電報,通報白寶山與模擬畫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請協查。當天19點,刑警大隊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來到模式口白寶山母親家,對開門的白寶山說戶口批下來了,要帶其去派出所辦一下手續。白的第一反應是被謝某出賣,馬上決定拼死頑抗,冷靜地說要進屋拿件衣服,實際是想進屋拿槍,但母親突然走出來,問其發生了什麼事,白迅速放棄了頑固抵抗的念頭,順從地跟隨警察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