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王和巖)周遠的聲音很大,從聽筒中呼啦啦傳來,仿佛帶著庫爾勒的風。「希望肯定有。」他說。
12月7日下午,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周遠的母親李碧珍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決定書。決定書以原審判決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為由,指令新疆高院對周遠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一案進行再審。這將是該案第二次再審。(參見財新網報導「被口供改變的人生」)。
自1991年開始,新疆伊寧市不斷發生不法之徒夜潛民宅或女生宿舍,侵害和威脅女性的惡性事件,總數多達幾十起,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百姓議論紛紛,校園人心惶惶,家長們先後到伊犁州地委、伊寧市委上訪。據當時的《伊犁日報》報導,伊犁州地委、伊寧市委領導親自批示,要求從快偵破,從重懲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