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塗銘、謝昊)早上五點半,陳衛佐準時從睡夢中醒來。簡單洗漱後,他下樓跑步鍛鍊,隨後投入一天的忙碌工作中。從上高中開始,這樣的生活已經持續了將近40年。
53歲的陳衛佐是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德國民法典中文版譯者。在他25平方米的辦公室裡,堆滿了來自世界各國的民法典和法律文獻,也包括剛剛通過的帶著鮮紅色封面的中國民法典。
「中國民法典是世界範圍內法典編纂運動的最新成果,也為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了中國智慧。」陳衛佐說。
研究法律是陳衛佐年少時期的夢想。大學時代,意識到中國法律體系還有諸多不完善之處,他立志出國留學,學習世界先進立法成果,做一名促進東西方法治交流的法學家。
在德國期間,陳衛佐驚嘆於德國民法典的嚴密邏輯和完備體系。發現已有的中文譯本中的不少錯訛和瑕疵後,他決定自己動手翻譯德國民法典。
即使對德國人而言,德國民法典也是出了名的難學,要翻譯成中文,難度可想而知。5年時間裡,陳衛佐在比較各個語種和版本的德國民法典基礎上,對每個條文、語詞甚至標點符號都反覆斟酌。
2004年,陳衛佐翻譯的德國民法典中文版一經問世,便廣受法學院師生和法律工作者好評,不少人通過這本書系統全面地認識了德國民法典。
相較於翻譯德國民法典,在陳衛佐看來,擁有一部立足本土實踐、適合本國國情的中國民法典,是包括他在內的中國幾代法律人的夙願。
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法典制定工作曾數度發起,均因時機不成熟而被迫中斷。直到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並採取循序漸進的策略:先制定民法總則,再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最後合併為完整的民法典。
2020年5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正式通過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在陳衛佐看來,中國民法典1260條規定中不少在世界範圍內都相當「前衛」。比如第16條規定胎兒在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方面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對胎兒權利這一長期困擾法學界的問題做出明確回答。
「中國法治事業的發展和進步有目共睹。我們不能僅僅滿足於依靠別人制定的規則,還要成為規則的制定者。」陳衛佐說。
多年來從事中外法治交流,陳衛佐感受到中國法治影響力的逐步提升。在他開設的比較法課程的課堂上,越來越多來自不同國家的學生開始學習中國法律。
目前,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律英文譯審專家委員會委員,陳衛佐正參與中國民法典的英文版翻譯工作,並準備在未來將更多中國最新的立法成果翻譯成英文,向世界傳播推廣。
「從『引進來』到『走出去』,我希望自己能夠充當東西方法治交流的橋梁和學術交往的使者。」陳衛佐說。
2012年,陳衛佐在海牙國際法學院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