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2016年6月15日至6月26日在江蘇省舉行。
二、參加單位
中國男子排球聯賽(2015-2016)前十二名的參賽隊(上海、北京、山東、四川、八一、河南、福建、江蘇、河北、浙江、廣東和遼寧男排)。
三、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1. 報名人數
每隊可報1名領隊、1名主教練、2名助理教練、1名醫生和18名運動員(含賽季臨時轉會運動員)。領隊作為運動隊賽風賽紀第一責任人,必須參加賽前技術會議。教練員不得兼任領隊。
運動員必須經參賽隊上級主管部門認可的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並在報名表(B1表)上加蓋醫務部門公章。
各隊列印填寫B1表加蓋公章和醫務章後,須將原件掃描後的電子版發至組委會以及賽區郵箱。
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30日。
2. 參賽資格
(1)教練員和運動員必須在中國排球協會註冊。領隊和教練員不得兼運動員。
(2)國家隊在訓隊員回原單位參加全國排球冠軍賽不受參賽名額限制。
(3)允許進行賽季臨時轉會,轉會名額不做限制。轉會手續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辦理完畢。
(4)參賽教練員和運動員必須由代表單位為其辦理醫療、意外傷病等保險事宜。
(5)醫生應是持有合法證件的專業醫務人員,具有處理緊急內、外傷病的知識和能力。
(二)報到
參賽隊賽前兩天報到,賽後一天離會。報到地址和聯繫人詳見賽區補充通知。
四、賽制
(一)競賽辦法
比賽分為分站賽和總決賽,共四站,60場比賽。分站賽根據中國男子排球聯賽(2015-2016)成績編排分組,東道主序號為1,其餘參賽隊伍按聯賽排名順序依次編排序號為2-12。
1.分站賽(共一周,2016年6月15-19日):
第一站(江蘇南通):1,3,5,7,9,11;採用貝格爾編排法進行五輪單循環比賽。
第二站(江蘇泰州):2,4,6,8,10,12;採用貝格爾編排法進行五輪單循環比賽。
2.總決賽(共一周,2016年6月22-26日):
第一檔總決賽(江蘇吳江):分站賽第一站成績排名最好的兩支隊伍和東道主江蘇隊以及分站賽第二站前三名的隊伍參加第一檔總決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進行五輪單循環比賽,最終決出本屆冠軍賽第一至六名的排名。
第二檔總決賽(江蘇南通):其餘六支隊伍參加第二檔總決賽,採用貝格爾編排法進行五輪單循環比賽,最終決出本屆冠軍賽第七至十二名的排名。
(二)成績排名以及計分辦法
按照以下標準和順序決定隊伍排名:
1.勝場:隊伍勝場多者,排名在前;
2.積分:如勝場相等,則積分高者在先。計分辦法為:比賽結果為3:0或3:1時,勝隊積3分,負隊積0分;比賽結果為3:2時,勝隊積2分,負隊積1分;
3.C值:如積分仍相等,則比較C值;
4.Z值:如C值仍相等,則比較Z值;
如兩隊Z值仍相等,則兩隊間最後一場比賽勝者排名在前;當三隊或三隊以上Z值相等時,則僅在該幾隊之間依次按照上述第2-4條計算積分來決定名次。
五、競賽規則
執行中國排球協會審定的《排球競賽規則2013-2016》。
六、比賽服裝和比賽用球
(一)比賽服裝:每支參賽隊須攜三套不同顏色比賽服參賽。
(二)比賽用球:MIKASA-MVA200。
七、管理委員會
全國排球冠軍賽設管理委員會,負責代表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對比賽行使監督權和指導權,管委會的工作由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統一監督與管理,其成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選派。
八、裁判員
參加全國排球冠軍賽的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選派,輔助裁判人員由各賽區選派,報排球中心審核備案。
九、處罰
全國排球冠軍賽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者,將按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中國排球協會競賽紀律規定》和《賽區承辦協議》執行。
十、通訊聯絡
(一)排球中心組委會
聯繫人:董巍
電話:010-8718 3524
郵箱:chnvolleyball2016@126.com
(二)江蘇賽區
聯繫人:王亮
電話:13585177828
傳真:025-5188 9596
郵箱:jiangsu_sports@126.com
十一、本規程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