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人社局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關於印發<吉安市市直單位幹部調配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吉組字〔2019〕86號)規定,經市政府批准,現將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遴選單位: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公單位除外),職位表見附件。
2.遴選職位: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位。
1.吉安市範圍內縣(市、區)及以下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2.吉安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單列派駐(出)縣、市(區)的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3.吉安市範圍內縣(市、區)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公單位)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4.吉安市外的機關事業單位本人為吉安籍或配偶在吉安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員。3. 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合格(稱職)等次;6.2006年1月1日以後進入事業單位的須符合《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人發〔2006〕7號)》的規定;7.具有連續2年(含試用期)及以上事業單位、公務員或參公單位工作經歷(截止時間2020年7月31日),須在現單位工作連續1年以上。因機構改革變換單位或所在單位更名的,按同一單位認定。在不同鄉鎮連續工作的,視為同一單位。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的;6.新錄用公務員和新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7.2014年2月18日後新錄用的鄉鎮機關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服務期未滿五年(含試用期)的;1.《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括本項。2.年齡計算:40周歲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35周歲以下即1984年8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30周歲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人員,以此類推。3.「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採取周年計算法,如「2年以上」是指必須滿2周年。4.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5.遴選職位專業設置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9年1月印製的《學科專業目錄彙編》執行。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0年7月8—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報考人員可登錄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下載《吉安市2020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填寫相關信息並在個人承諾欄上簽名,經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所在地縣(市、區)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後,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擬報考的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報名時需同時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件照3張,並提供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不需交納報名費。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於7月13日下午5:30前公布。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於7月14日下午5:30前重新按報考條件改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在報名時進行,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報名推薦表》以及遴選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市外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身份證明、戶籍、結婚證、工作證明、社保等相關材料。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如職位需專業加試,專業加試總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於1:7。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經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於1:5。(1)筆試內容。筆試考試科目為一門。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併入闈面試。(1)面試公告。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筆試成績考生可向報考單位查詢。在規定的時間內,因考生自願放棄面試等情況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2)面試形式。採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4)職位需進行專業加試的,由遴選單位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協調,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單位紀檢監察組監督,在面試結束後5天內完成。(1)沒有專業加試的職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2)有專業加試的職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專業加試成績×20%。根據總成績按遴選崗位從高分到底分等額確定入闈考察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底分確定,面試成績又相同的,加試面試確定),並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考察和體檢工作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考察。遴選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考察組將查閱幹部人事檔案,對出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暫緩考察並停止後續程序。當遴選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於或等於遴選計劃數時,確定考察人選時應符合以下條件:(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於1人且小於或等於遴選計劃數時,其中合成後的考試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2.確定人選。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綜合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遴選人選。
3.體檢。是否進行體檢,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決定,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費用自理。遴選單位不安排體檢的,視為體檢合格。
4.遞補。考察和體檢階段,考生放棄遴選或體檢不合格的,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人選。遞補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分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
1.公示。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將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遴選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統一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配手續。
1.服務期滿且已安置的大學生村官、被聘為正式教師後的特崗教師、安置後的「三支一扶」人員,安置後滿2年方可報考(2018年7月31日之前安置)。2.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遴選進入事業單位後,轉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3.進入公示環節後,如出現考生放棄遴選的,不予遞補。4.遴選人員在考試中弄虛作假或者在面試前一天及任一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遴選的,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 0796-8286112監督舉報電話:0796-12380、0796-8225216
1.《吉安市2020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吉安市2020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說明》
3.《吉安市2020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5.防疫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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