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段刪節的文字談起
美國匹茨堡大學教授羅友枝(Evelyn Rawski)《再觀清代——論清代在中國歷史上的意義》(簡稱《再觀清代》)被視為「新清史」旗幟性之作。該文發表於1996年,系統表述了「新清史」的代表性觀點。兩年後,華人學者何炳棣以《捍衛漢化——駁羅友枝之
此後,「新清史」成為海內外中國史學界的熱點話題,迄今未歇。鑑於此,筆者參與編輯《清朝的國家認同—— 「新清史」研究與爭鳴》時,將該文中譯本收為第一篇。但出於種種原因,當時刪去第4節「清史和中國的民族主義」(Qing History and Chinese Nationalism)。此後10年中,不斷有學者對這種刪減原文的做法提出異議,認為刪去該文第4節,不僅無法全面體現羅友枝的學術觀點,更使廣大國內讀者不能了解羅友枝在學術之外的用心。
羅友枝《再觀清代》第4節題為「清史和中國的民族主義」,其核心觀點是:從清末民初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漢人「民族主義」勃興與壓迫,及中國領導人提倡漢化、去除非漢民族特性的政策壓力,導致了民國以來蒙、藏、新疆地區民族主義的興起和政治離心傾向的發展, 蒙、藏地區「獨立」符合法理。這些謬論突出表現了作者越出學術研究的政治目的。
昧於史實或別有用心?
羅友枝無視從清朝、中華民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延續性。
「清朝不等於中國」是「新清史」的重要觀點,《再觀清代》對這一觀點的凝練起到了關鍵作用。羅友枝對清至民國歷史轉變的闡釋,從一開始就秉持一種錯誤認知:中國指的是漢人的活動區域——內地,邊疆地區不屬於漢人,也就不屬於中國。因此她提出,「從建立之初,中華民國就面臨著在一個民族國家中,既要堅持漢族民族主義,又渴望保留清朝全部疆域的根本性矛盾」。而造成這種矛盾的原因是,「辛亥革命將滿人、蒙古人、維吾爾人和藏人從清帝國的束縛中解放出來, 給予他們建立自己民族國家的可能性。對清帝國的忠誠並不等同於對於新成立的中華民國的忠誠」。
上述論述涉及的核心問題是,從清朝到中華民國是否有歷史的延續性,主權是否保持統一?
辛亥革命的爆發的確引發了內地各省及蒙、藏、新疆等地民眾對中國未來走向的思考,「脫清獨立」一度成為一種政治風潮。但是,這種「獨立」並不是一種國家主權意義上的獨立,而是相對於清廷統治的「獨立」,並且隨著中華民國建立,認同中華民國的政治秩序迅速恢復。
1911年底,外蒙古宣布「獨立」時就稱,「現值南方大亂,各省獨立,清皇權勢,日就凌夷,國體變更,指日可待......滿、漢之現象如此,亦滿洲之不德所致也」。從中可知,和南方各省一樣,外蒙古反對的是清政府的「不德」統治,希望「國體變更」,而非自外於統一多民族國家。因此,民國建立後不久,外蒙古就公開宣布自己仍是中國領土之一部分。
另外,面對辛亥革命以後蒙、藏地區的所謂「獨立」,民初政府作了很多政治上的調適,以確保國家的統一。如承認清帝退位時的《待遇蒙藏條例》,通過勸諭、冊封、厚給利益等方式,懷柔蒙、藏、新疆各地上層人士,保障其利益;將《待遇蒙藏條例》的主要內容列為《中華民國約法》第 64、65條,保證「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二日所宣布之......滿、蒙、回、藏各族待遇條件,永不變更其效力」。同時,確保蒙、藏、新疆等地在國會中有各自的議員名額。所以,在民國初期雖然政權更替了,「國體變更」了,但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制度框架並沒有變,統一的主權國家也沒有變,在此框架內,邊疆各民族留有足夠的政治空間和地位。
從根本上說,清末民初的政權更迭是一國內政,並未影響邊疆民眾對新政權的向心力,也未削弱民國政府對邊疆地區的有效管轄,中華民國成功地延續了清朝在蒙、藏等邊疆地區的統治合法性。
任何一名合格的歷史學者,在對如此重要的歷史問題進行評判時,都應保持對歷史延續性的基本認知。羅友枝有意割斷從清朝到中華民國的內在聯繫,忽視民初政府維護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積極舉措,這種做法要麼是昧於史實,要麼是別有用心。
究竟誰在肢裂中國的邊疆?
羅友枝妄斷:清末民初,漢商進入蒙、藏等邊疆地區引起了當地人的強烈反對,正是漢民族這種「侵略性」導致了中國陷入分裂危機。但她對英、俄等西方國家對蒙、藏等地的肆意幹涉隻字不提。現有研究表明,試圖藉助清末民初蒙、藏等邊疆地區「脫清獨立」 傾向而分裂中國邊疆地區的,正是英、俄兩國。如1912年,民國政府川滇二省軍隊入藏,收復西康地區,並擬進軍拉薩,但迫於英國壓力而停止。後來的西姆拉會議還形成了所謂的「協議」, 長期幹擾中國對西藏行使主權。因此可知,近代中國維護多民族國家統一的最大阻力,既不是漢人與非漢人之間的矛盾,也非族群認同或民族主義問題,而是英、俄等列強的介入。羅友枝對此視而不見,更將鼓動「蒙藏獨立」的英、俄等列強,美化成「救世主」。為使自己的敘事顯得相對可信,
羅友枝在史實採擇上出現了一些有意為之的錯誤。如她認為,「在西藏,清朝的滅亡使流亡印度的藏傳佛教格魯派首領和西藏名義上的領袖達賴喇嘛回到西藏。藏人驅逐漢人官員和軍隊,宣布獨立。直至1950年,西藏在法理上享有獨立地位。喀爾喀蒙古在1912年宣布獨立,將藏傳佛教在此地的最高領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稱為新國家的領導人,並使用博克多葛根(神聖皇帝)這一稱號。這成為蒙古國的先驅」。而「新疆自1922年起在事實上脫離了中國控制而進入蘇聯的勢力範圍」。
民國政府沿襲清代理藩院,於1912年設立蒙藏委員會,專門負責處理蒙古、西藏等地少數民族事務。 圖為蒙藏委員會印章 俄國慶 / 供圖
對上述言論稍作核實,就會發現羅友枝不顧史實、屢發謬論。實際上,1912—1913 年,在西藏被驅逐的是清朝四川總督趙爾巽派去的軍隊,軍隊首領鍾穎和駐藏大臣聯豫都是滿人。1912年10月,民國政府允準達賴喇嘛的請求,恢復他在1910年被清政府革去的名號。20世紀30年代,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選擇及冊封,也是由民國中央政府派代表監督,並按清朝的程序完成的。羅友枝所謂的1950年前西藏具有「法理上」的獨立地位,依據的是英國代表麥克馬洪炮製的「西姆拉會議協議」,而這一協議是從未得到中國政府批准的非法文件。
羅友枝所謂的「喀爾喀蒙古在1912年宣布獨立」,更是典型的斷章取義式的狡辯。外蒙古的確曾一度宣布「獨立」,但到1915年,外蒙古就公開宣稱「承認中國宗主權......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名號,受大中華民國大總統冊封,外蒙古公事文件上用民國年曆」。
清朝覆滅後,先後執掌新疆軍政大權的楊增新、金樹仁等都效忠於中華民國,完全接受民國政府的政令。在蘇聯成立的1922年,新疆仍牢牢地掌控在中國政府手中。因此,羅友枝所謂「新疆自1922年起在事實上脫離了中國控制而進入蘇聯的勢力範圍」,純屬無稽之談。
作為曾任美國亞洲研究學會主席的資深學者,羅友枝不可能不了解上述如此簡明的史實,她為掩飾西方列強對中國邊疆的侵略,不惜採取斷章取義、取其一而不及其餘的做法,著實令人不齒。
誰在為「暴恐」勢力「構建歷史」?
羅友枝還提出,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政治家和以梁啓超為代表的學者,都極力提倡漢化、消除其他民族特性,這促使了強烈的漢民族意識的產生。因此,「雖然憲法一直定義中國是多民族國家,但從孫中山到毛澤東,中國的領導人一直堅持中國應以漢族為主導」,其本質仍是「堅持民族主義」。
這一論述表明了羅友枝對相關歷史的無知。首先,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民國政府就已明確把「中華民族」解釋為包含蒙古、藏等國內各族在內的大民族概念。其次,在政治實踐上,民國政府延續了晚清以來新疆、臺灣、東北建省的趨勢,先後建立熱河省、察哈爾省、西康省等;與此不同的是,新中國實行民族平等基礎上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建立少數民族自治區。
對民族身份的辨別,是實現真正民族平等的前提和基礎。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從1950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展民族識別工作,到1979年最終確定56個民族。在這樣大的範圍中進行民族識別, 是世界民族研究史上空前的創舉。如果按羅友枝所說,我國堅持漢民族主義、追求以消除其他民族特性為目的的漢化,那麼,又何必如此興師動眾地去識別那麼多民族?又何必建立少數民族自治區?
此外,羅友枝對「東突」問題的曖昧態度,也非常值得警惕。她認為,正是漢民族主義的興起、漢化運動的壓迫,才有所謂「1933、1944和1949年幾次試圖建立東土耳其斯坦共和國失敗」。言外之意,20世紀三四十年代數次「東突」暴力事件具有正義性。她還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政策「與民國時期相似......也不斷鎮壓民族獨立運動,強調其對西藏、新疆和內蒙古的控制」,「使用突厥語系的新疆穆斯林拒絕國民黨的同化話語,也同樣抵制共和國時期的民族融合政策」。儘管在羅友枝發表這一論說的1996年,「東突」尚未被聯合國定為恐怖組織,但其恐怖活動已反覆出現,分裂中國的圖謀也非常露骨。羅友枝的此番言論,難道不是刻意為「東突」分裂勢力「構建歷史」 嗎?顯然,這已經不是一種史學觀點,而是一種赤裸裸的政治表態了。
要之,羅友枝一方面杜撰所謂「漢民族主義」是清末民初邊疆地區離心傾向的原因,另一方面,極力推崇蒙古、藏、維吾爾等族的 「民族主義」,構建一種「非漢」民族主義的、政治化的歷史敘事,解構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歷史事實,其危害不僅是要跟我們爭奪學術話語權,更是為了解構中國的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而「構建歷史」。對這一本質,我們應有清醒的認識和警覺。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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