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影視劇中都會有這樣一句經典的臺詞,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聽起來也確實是沒錯,比如說很多,因為自己家庭條件不好,最終走上犯罪道路,並且,被法律所制裁的人,他們確實很可憐,但是也確實,有很多的可恨之處不值得被同情,這時候主角們往往都會說出這樣一句經典臺詞,但是這句話卻還有下半句,下半句同樣很經典,然而卻鮮為人知。
上半句,可憐之人,在古代社會中那絕對是非常常見的,在那樣一個發展力不發達,經常會,因為一年糧食不夠吃,而導致饑寒交迫被餓死的人,有很多底層的人民生活都非常的困難,經常會入不敷出或者是被凍死,餓死被賣為奴隸這些情況都很常見,而他們也是真正的可憐之人。
但是如果加上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的話,這句話看起來其實也沒錯,雖然說對大部分的窮苦人民來說確實會顯得很刻薄,不過就算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經常會有符合這句話條件的人,他們不去努力工作,不為了自己的生活而打拼,每天只是想著各種不切實際的事情,他們妄想著自己一夜暴富,能夠擺脫貧窮的階級,然而在面對金錢以及各種誘惑的情況下,往往就會做出很多違背道德甚至法律的事情,最終鬧得一個壞的下場,這也就是說可憐之人也的確是有可恨之處。
而整個下半句卻是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上半句是對這個人刻薄和諷刺的表現,但下半句卻同時又展現出了人性之中的溫暖,前半句是在指責他,確實不能因為自己可憐而走上違法的道路去做一些違法的事情。
但是也確實不能因此而把所有的罪責都怪在這個人的頭上,有些時候也確實會因為某些客觀條件造成他主張不好的道路,比如說因為家庭的環境或者是生存問題,使他不得不做出這樣的事情,就比如魯迅先生寫的孔乙己這個形象,他就非常符合這兩句話。
所以說這兩句話,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一切事物都需要以辯證的角度來看,一個人可憐,但也可恨,同時又可悲,這三樣其實有時候是可以共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