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娃師」主要面向對象是學前階段的孩子,他們大多是年輕人,擁有幼教或體育專業的背景,形象陽光,且有足夠的愛心、耐心和豐富的情緒安撫手段,能帶領孩子學習各類當下流行的歌舞。
他們不僅能迅速和孩子們打成一片,還能設計各種遊戲橋段,同時也具備一定的醫護知識。在與孩子的互動中,既能按照遊戲內容創造笑點與快樂,又能隨時隨地地保護孩子的安全。簡單來說,一名合格的」遛娃師」,要懂娃、會遛娃、能護娃。
就職於武漢一家遛娃公司的鄭煒,今年畢業於黃岡師範學院幼教專業。他之前接到的一單遛娃任務是帶領30名3歲至5歲的小朋友玩。要求是:讓孩子們玩得開心的同時,增強與成年人交際、溝通的能力。「遛娃師可不是帶著孩子傻玩。家長們對我們都有具體要求,比如鍛鍊身體、拓展視野等。」鄭煒說,每次遛娃前,他們必須回答和解決三個問題:到哪裡遛?遛什麼?怎麼遛?
職業「遛娃師」龍鳳說,除了要有愛心,還要有足夠的耐心和豐富的情緒安撫手段。「今年我曾帶一群孩子到鍾祥玩,旅途漫長,一路上,小朋友哭鬧和不配合活動是家常便飯。」
另外,遛娃過程中出現意外在所難免,因此遛娃師必須時刻繃緊神經,並具備一定的醫護知識。
一家遛娃公司的負責人馮婷婷介紹,這要根據活動場地、活動內容等綜合決定,從數百元到上萬元不等,「現在遛娃不僅限於本地,有的還遛到了國外。去年我們就曾到馬來西亞的沙巴遛過娃。」
葉女士認為年輕父母工作忙碌、經常加班的事情時有發生,如果將孩子交給婆婆爺爺來帶,對孩子的成長並非是完全有益的。「畢竟很多婆婆爺爺思維還停留在以前,跟不上時代潮流,這樣對孩子來說並不是好事。」而保姆最多只能給予生活上的需求,現在孩子的成長更需要的是文化和素質的培養,這樣說來,「遛娃師」的人員素質至少會高几個檔次。
李先生對此有獨特的見解,「孩子有孩子的圈子,大人有大人的圈子,若『遛娃師』善於組織孩子參加戶外活動,讓孩子在屬於他們的圈子裡自由地交流與分享,在拓寬視野的同時還能提高語言交際能力,對孩子將來的成長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遛娃師」雖然是個熱門、新鮮的職業名詞,但實質上與傳統的幼兒素質教育培訓師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遛娃師」組織孩子們進行各種遊戲的地點大多是在戶外,像公園、廣場等,帶領孩子們完成各式各樣的遊戲任務,可以認為是幼兒版戶外素質拓展活動。
這類培訓機構不同於傳統民辦學校,經營這類業務的公司應當對經營業務、相關人員等內容進行備案,嚴格審查其「遛娃師」是否具有基本的身體健康條件、培訓技能(幼教資格證等)及基礎安全護理知識。因此,「遛娃師」並非零門檻,父母在選擇時要弄清該機構資質等情況。
其中最需要關注的就是孩子在參加戶外「遛娃」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問題。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同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若參加「遛娃」活動,孩子的人身健康受到損害,家長們可以參照以上的責任分配規則進行法律維權。同時家長們也可以根據與「遛娃」公司籤訂的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條款尋求法律救濟。這些合同條款常涉及格式條款,如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如存在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父母們可以申請該條款無效。
武漢市江岸區百步亭幼兒園園長塗仲九說,陪伴是父母對孩子最好的愛。「我們整天忙於找尋培養孩子這種能力、那種品質的方法,可常常連陪伴孩子的耐心都沒有,這是不可取的。」四川社科院社會系胡光偉教授表示,「遛娃師」興起的背後,是家長陪伴教育的缺失。胡教授說:「如今,這個社會年輕父母越來越多,雖說有工作繁忙的原因不能帶娃,但這並不是理由,如果因為缺乏經驗而逃避,將自己的孩子拿給『遛娃師』來帶,久而久之,與孩子之間就很難建立良好的親子氛圍,甚至會讓孩子的成長受到嚴重的影響。
你家的娃,會給「遛娃師」帶嗎?
文字綜合自北京日報、華龍網、澎湃新聞網,圖片來源於網絡
來源:新華網湖北頻道
編輯:孟靈修、劉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