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 邵可強 實習生 熊燕萍 文 記者 張琮 攝影
今年1月10日,是我國第一個人民警察節。1月7日,河南省公安廳舉行2021年人民警察節慶祝大會等活動。為什麼將1月10日定為人民警察節呢?
2020年7月21日,《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批覆》發布,同意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因此,今年1月10日,就是我國第一個人民警察節。人民警察節為何設在1月10日,有何特殊背景?
據警方相關人士介紹,1986年1月10日,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臺。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開全國城市110報警服務臺建設工作現場會,全面推廣「漳州110」經驗。經過多年的實踐與探索,110已經成為人民警察隊伍的標誌性品牌,被譽為「人民的保護神」。
以河南為例,大河報記者進行梳理,2019年,全省110共接警2557.5萬起,其中有效警情627.5萬起;2020年,全省110共接警2592.69萬起,其中有效警情632.08萬起。
2020年,全省110協助找回走失人員2.32萬人次,為危重病人和高考考生開通綠色交通通道服務1000餘次,救助群眾4287人次。可以說,110已成為「求助號」、「救命號」。
上述人士稱,近年來,每年1月10日,我省乃至全國各地公安機關都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110宣傳日活動,這一日期具有極高的社會知曉度和群眾認可度,將這一日期確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廣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職業的標誌性。
(見習編輯:賈姣姣)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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