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濱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於有序恢復濱州市日常醫療服務的通告。從3月11日起,醫院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門診和檢驗科、影像科等傳染病職業暴露風險較大的科室,應當強化醫務人員防護(相關防護標準見附件1—5),在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防控措施、確保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正常醫療服務。近日,山東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等級已由Ⅰ級調整為Ⅱ級,且經省評估濱州市所轄縣(市、區)均為疫情低風險區。為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的總體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滿足患者就醫需求工作,現就有序恢復濱州市日常醫療服務事宜通告如下:一、有序恢復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1.有序恢復醫療服務。從3月11日起,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全面落實省指揮部對疫情防控工作機制不變、力度不減的基礎上,有序恢復正常的醫療服務。但經醫療機構自評或相關部門檢查,認為預檢分診能力不足、感染防控不到位的醫療機構或相關科室,繼續暫停開診。2.強化重點科室管理。醫院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門診和檢驗科、影像科等傳染病職業暴露風險較大的科室,應當強化醫務人員防護(相關防護標準見附件1—5),在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防控措施、確保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正常醫療服務。口腔、眼科、耳鼻喉等專科醫療機構開診前需經醫療機構負責人對照防護標準等做出依法依規執業書面承諾,並由所在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現場審核評估後確定是否開診。醫療機構的便民門診、慢性病門診、查體中心、內鏡檢查、肺功能檢查、呼氣實驗檢查、高壓氧治療等科室,由各醫療機構根據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自行評估決定是否恢復相應醫療服務。二、繼續保持原有防控措施力度不減3.嚴禁違規接診發熱患者。未設發熱門診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等)仍不得收治發熱病人和有明確肺炎症狀的病人。接診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照預檢分診流程,及時引導發熱病人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院就診,並將患者情況及時向所在縣(市、區)指揮部報告。4.嚴防嚴控「防輸入」。醫療機構所有入口均應設立體溫篩查點,對所有進入醫療機構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所有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不可佩戴帶閥口罩),做到全覆蓋、零遺漏。對發現的發熱患者予以登記,並由專人引導至發熱門診就診,同時上報有關登記信息,嚴禁簡單勸離醫療機構。5.強化發熱門診管理。各醫療機構要繼續加強門、急診預檢分診管理,充實預檢分診力量,提高預檢分診能力。對門、急診患者要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分析病情,合理分流。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指派有專業能力和經驗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關專業醫師充實到發熱門診。同時,要嚴格落實發熱門診感染防控分區管理要求,合理劃分清潔區、潛在汙染區和汙染區,做好相關制度落實和流程管理。6.強化院內人員管理。醫療機構要嚴格住院部24小時門禁管理,謝絕探視,嚴禁在病房開展門診服務。住院患者確需陪護的,原則上安排1名固定陪護人員,確需更換的要嚴格排除疫情風險。嚴格執行實名陪護證制度,一人一證,憑證出入,嚴禁轉借。對於不能排除疫情風險的新入院患者要安排單人單間,待排除風險後,再安排進入合住房間。嚴格落實醫院工作人員(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護理員、行政後勤保障人員等)、住院患者、陪護人員健康管理和流行病學調查登記,並針對排查出體溫異常人員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7.強化院感防控管理。全面落實感染防控各項措施,做好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規範消毒、隔離工作,降低患者、陪護人員及醫務人員暴露風險。進一步加強醫院內部人員易聚集場所(如掛號窗口、收費窗口、取藥窗口、檢驗科採血窗口、影像科取片窗口、院內商店等)的管理。各醫療機構食堂應提供配送服務,不準集體就餐。三、統籌做好醫療服務和疫情防控工作8.全面推行預約診療服務。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精細化管理,維護好本院醫療秩序。要發揮「網際網路+醫療」的優勢,全面推行和倡導非急診預約掛號、預約檢查制度,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減少人群聚集。門診診室要嚴格執行「一醫一患一診室」,加強通風換氣,減少交叉感染。9.全面落實實名制就診要求。除急診患者意識不清且無陪同人員外,到醫院就診的患者必須實名制就診。兒童患者就診可憑本人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身份證件。各醫療機構要做好實名制信息的登記和患者信息的保護,確保就診軌跡可追溯防止信息洩露。10.全面加強特殊場所管理。強化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靜脈輸液室、重症監護室、手術室、血液透析室、預防接種室、高壓氧艙、NICU、醫養結合病區、康復與臨終關懷病區等特殊場所和精神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等特殊單位的管理管控,落實相關防控舉措,嚴密防範疫情的傳播。11.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屬地化管理。各縣(市、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大對轄區內各醫療機構恢復診療活動後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對疫情防控不力或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醫療機構,要責令立即暫停醫療服務並整改。造成疫情傳播的,將對相關醫療機構、相關部門從嚴追究責任。以往與此通告不一致的有關規定,以此通告為準。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郗運紅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