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27日,NBA超級巨星科比在直升飛機墜機事故中離世。另有8人不幸一同遇難,其中包括他13歲的二女兒吉安娜。
毫無疑問,此次事故不僅令科比家族深受打擊,也讓全世界球迷陷入到深深的悲痛中。效力湖人20個賽季,科比身後留下了一連串熠熠閃光的榮譽,『曼巴精神』更是激勵了一代又一代人。
失去科比後,球迷們紛紛聯名請願:號召NBA將標誌換成科比的形象。
據各大媒體透露,請願的球迷超過了200萬人。如今,科比已經離開我們數日,讓我們平靜地坐下來,聊一聊這一請願能否可行。
如果將科比形象換成NBA新標誌,我想要分成兩個階段來解析:一是NBA聯盟的商業角度,二是個人歷史地位。
商業角度:NBA官方會同意球迷的請願嗎?不可能。
我們先來說說NBA現在的標誌:1969年,設計師阿蘭·西格爾設計了該標誌,標誌上有一位側身控球的球員剪影,由紅、白、藍三種顏色構成。有意思的是,這三種配色與MLB(美國職棒大聯盟)標誌的配色完全相同。
西格爾當年的解釋是"營造兩個聯盟標誌之間的視覺平衡",真的是這樣嗎?
眾所周知,NBA是當今北美四大體育聯盟中最成功的,可早在50年前,情況卻完全不同。
舉個例子,傳奇中鋒拉塞爾職業生涯共拿到了11個總冠軍,場均抓下20+個籃板如家常便飯。另一方面,拉塞爾1956年被選中時,NBA只有8支球隊。他在1969年退役時,NBA不過才共有14支球隊。
當時,ABA同為美國著名的籃球聯盟,NBA遠沒有現在這麼風光、龐大,而MLB(美國職棒大聯盟)則如日中天。所以,NBA標誌設計之初,確有「蹭熱度」之嫌。
其次,球迷們始終對NBA標誌有個誤區,即:NBA標誌上的人物是傑裡·韋斯特。
事實上,NBA官方從未承認該標誌形象源自傑裡·韋斯特。即便誰都知道那個人就是韋斯特,美國媒體報導韋斯特時甚至稱他「Logo Man」,唯獨NBA不認帳。
那麼,為何要用韋斯特呢?答案很簡單,他是當年聯盟最紅的球員。
1968-69賽季總決賽,湖人不敵凱爾特人痛失總冠軍,韋斯特卻因出色表現獲得了總決賽MVP,成為NBA歷史上唯一一位以失敗者身份榮膺NBA總決賽MVP的球員。
同在1969年,NBA吞併了ABA組成全新的籃球聯盟,西格爾「順理成章」地將當紅巨星韋斯特經典運球突破動作運用到了NBA新標識上。
當時,縱然有張伯倫那樣的數據怪獸,你卻很難找出韋斯特那樣一位生涯只效力一支球隊,場外麻煩少,且球技高超的巨星了。
NBA拒絕承認運用韋斯特形象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根據美國法律規定,倘若承認使用韋斯特形象,NBA需要每年向韋斯特支付巨額肖像使用費。二是,隨著NBA發展壯大,全球化、多元化成為聯盟的發展目標。承認使用韋斯特形象,自然多了個人崇拜意味。
說了這麼多,我們回過頭來探討:NBA官方會同意球迷的請願嗎?
顯然,答案是否定的。經過50年的發展,NBA的標誌已深入人心。在NBA,球隊的標誌每個賽季都可以申請更換,但作為聯盟商標,NBA標誌從未改變,這事關聯盟的全球戰略。
此外,要更換標誌,不光費時費力,還要耗費巨額金錢。
NBA是全球化最成功的體育聯盟,每年以42種語言向212個國家直播賽事,且在諸多國家擁有下屬機構、合作夥伴等等。
假如更換標誌,全球的NBA標誌都要更換,還要牽扯到下轄諸多合作機構。如果標誌變動較大,無異於要重新推廣,反而對品牌產生傷害,使合作方蒙受損失。
別說NBA換標誌,連球星更換球衣號碼都有可能遭到贊助商反對。
再舉個例子,2019年夏天,戴維斯宣布加盟湖人,詹姆斯申請將原屬於自己的「23號」球衣讓給戴維斯,可由於申請時間過晚,贊助商已經生產了大量詹姆斯23號球衣,這項申請最終被駁回,戴維斯只得身穿「3號」球衣出戰。
說到底,NBA是一個開放的、多元化的商業聯盟,它的一切目的以商業價值優先,一方面得迎合球迷,另一方面要維護好金主贊助商們。更換標誌必將牽動多方利益,NBA不會輕易改動商標這一「臉面」。讓贊助商為球迷的情懷買單?那太難了。
情懷與利益面前,後者永遠來得最現實。
說完NBA的商業角度,我們再來談談科比的個人地位。
說到歷史地位,這永遠是仁者見仁的話題。NBA歷史上巨星輩出,由於所處時代不同,縱向比較不同時代的球員本就是主觀的事情。
顯而易見,科比有著偉大的歷史成就:18次入選全明星、5次總冠軍、2次總決賽MVP、1次常規賽MVP。
從「硬」榮譽上講,科比一樣都不缺,可要拿科比作為NBA標誌,恐怕難以服眾。
科比的職業生涯永遠都繞不開喬丹,那位他的偶像、他的英雄。作為執教過喬丹和科比的主教練,傑克遜曾在自傳中稱科比連吐舌頭、走路的姿勢都要學習喬丹。
從某種角度上看,科比與喬丹打球的動作驚人相似。而盤點「硬」榮譽的數量呢?喬丹5次常規賽MVP、6次總決賽MVP、10次得分王,皆在科比之上。
儘管如今很多人沒有看過喬丹打球,但喬丹的影響力依舊巨大,且隨著時間推移,喬丹似乎已被神化。神化的背後,是喬丹無與倫比的賽場統治力。
論影響力,喬丹是斯特恩將NBA推向全球的核心人物。可以說,因為喬丹,全世界球迷領略到了籃球的魅力,他和NBA互相成就了對方。
科比則是斯特恩在「後喬丹時代」打造的另一位旗幟人物,儘管俘獲了大量世界各地的球迷,他對籃球的開創意義要弱於喬丹。
如果單純從歷史地位上看,喬丹較科比更有實力成為NBA標誌形象。
有句話叫「一將成名萬骨枯」,前文提到過,NBA官方刻意避免個人推崇,即使用喬丹形象作為標誌,相信也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
NBA要做的是避免打個人標籤,打造所有人都喜歡的聯盟。
無論如何,用某位球員做NBA標誌像一把雙刃劍,愛他的人獲得欣慰,同時難免有人表達異議。
那麼,怎樣紀念科比較好呢?
除了將NBA標誌換成科比的形象,還有很多其他方式。
其實,自科比離世當天起,NBA一些球隊和球員馬上便行動起來了。比如:獨行俠老闆庫班宣布球隊將退役科比24號球衣,丁威迪放棄穿8號球衣,特雷·楊穿8號球衣出戰……
NBA有很多紀念日,最著名的是「馬丁·路德·金紀念日」的比賽。1968年1月20日,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該日後來成為NBA的重要比賽日。NBA以黑人球員居多,該節日更顯重要。這一天,NBA會舉辦各種紀念活動、穿著紀念球衣等緬懷馬丁·路德·金。
作為傳奇巨星,科比為世界籃壇做出過巨大貢獻,他完全配得上擁有屬於自己的「比賽日」,譬如將1月26日(美國時間)設置為「布萊恩特日」。
而NBA方面還極其看重打造榮譽體系,比如將總決賽MVP獎盃命名為「比爾·拉塞爾杯」,而總決賽獎盃「奧布萊恩杯」,則是為了紀念前NBA主席(後稱NBA總裁)拉裡·奧布萊恩。
以科比的成就,NBA若將全明星MVP獎盃命名為「布萊恩特杯」,相信不會引起太多爭議。首先,全明星賽本就是娛樂為主,科比18次入選全明星,落下了許多難忘瞬間。
其次,全明星賽的收視率頗高,正是紀念科比的絕好時機。最後,全明星賽改制較為容易,操作性更靈活,NBA本賽季已設置多項致敬科比的規則。
與競爭激烈的季後賽、總決賽相比,能在輕鬆的全明星賽氛圍中緬懷科比,可能是最好不過的選擇了。
目前,NBA官方拒絕對球迷的請願做出回應。作為成熟的體育聯盟,保持沉默無疑是NBA的最佳選項,這樣既不傷害到科比家族,又不傷害到科比的球迷。
總之,日後紀念科比的儀式將越來越多,無論是入選名人堂,還是斯臺普斯中心前為其立像,都是全世界對科比無限哀思的體現。
可一旦涉及到NBA標誌、涉及到金錢,事情似乎就不再純粹了。筆者想說,緬懷的方式有千千萬,為什麼要走富有爭議的這條路呢?
科比生前說:「總有人要贏,為什麼那個人不是我呢?」
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總有人要走,科比也不例外。科比離開的方式確實令人難以接受,而斯人已去,卻有「曼巴精神」長存。
就像如今的NBA標誌一樣,沒人承認他是韋斯特,也不需要換成科比的某個動作,每個人心中都有屬於自己的籃球英雄,他幻化成各種形象留存於腦海中,充滿未知。
未知即是無限可能,放下悲傷,背起夢想,讓我們砥礪前行,這才是遠在天堂的「科比們」期待看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