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消保委發布了兒童平衡滑步車比較試驗結果,樣品是從京東商城、天貓商城、蘇寧易購和線下門店隨機購買,涉及27個品牌計30款樣品。結果顯示,僅有9款樣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9款樣品增塑劑超標
由於目前沒有關於兒童平衡滑步車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因此,此次比較試驗中,藉助了國家的兒童玩具標準GB6675-2014及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GB20400-2006,對兒童平衡滑步車進行有毒有害物質、產品標識和結構安全性等測試。
眾所周知,當重金屬的濃度在人體內積蓄到一定閾值時,就會產生毒性,對人體造成傷害。本次比較試驗有2款樣品部件中檢測出可遷移的重金屬含量超標,2款樣品都是塗層中鉛含量超標;其中有1款樣品塗層中鉻含量也同時超標。
圖為重金屬超標對人體的危害
鄰苯二甲酸酯常作為增塑劑廣泛應用到塑料、紡織和塗層產品中,《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範圍》標準中規定,如果是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需要測試6種增塑劑(DBP、BBP、DEHP、DNOP、DINP、DIDP);如果是供36個月及以上兒童使用的產品,需要測試3種增塑劑(DBP、BBP、DEHP)。本次比較試驗共有9款樣品的部件中檢測出DBP、BBP和DEHP三種增塑劑總含量超標。
多達11款樣品有兩個及其以上不符合標準項目
對於存在問題的21款樣品,通過分析有以下兩點需要引起關注。一是有多達11款樣品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的不符合標準項目。二是小零件、增塑劑和活動部件間的間隙等項目出現問題所佔的比重最大,分別為32.43%、24.32%和24.32%。其中,產生小零件,若被兒童誤食,容易堵塞喉管造成窒息;活動部件間的間隙有夾傷兒童手指的風險;包裝上或玩具中的塑膠袋和塑料薄膜由於其柔軟性,當兒童將其覆蓋在臉上或被吸入時會導致外部窒息危險。較薄的塑料薄膜更可能會吸附在兒童的口鼻上,使其不能呼吸。
江蘇省消保委監督部負責人趙鑫指出,這些問題說明兒童平衡滑步車的生產製造商在產品的質量管控上存在著不足。這需要從產品的設計及評審、材料的選擇、供應商的管控等多個環節加以改進,才能設計和生產出讓兒童安全使用、讓消費者放心購買的產品。
長三角聯合制定團體標準
通過此次比較試驗發現,很多兒童平衡滑步車還存在尖點銳邊、強度不足、有害元素超標等安全隱患;甚至有些生產廠家稱謂此類產品的名稱都不統一。為了規範市場,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長三角地區三省一市消保委組織相關檢測單位和生產廠家,制訂了團體標準T/JSMBPA 001—2020B《兒童平衡滑步車技術規範》,目前已通過江蘇省孕嬰童用品協會註冊,並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網站上公示。
考慮到兒童平衡滑步車在國家相關檢測標準中歸類到玩具類,而它又屬於戶外用品,其功能就相當於「沒有腳踏」的自行車,所以,本標準是在玩具標準的基礎上,融合了兒童自行車相關條款的要求。主要包括術語和定義、化學性能要求、燃燒性能要求、物理性能要求等內容。
同時,長三角消保委聯盟還發布相關選購消費提示:
1.看標牌,必須通過國家「CCC」認證,包含產品名稱、企業信息、主要材質、適用年齡等要素,不要購買「三無」產品;
2.看外觀,不要購買帶有可能會被吞下或吸入的小部件、以及帶有尖端或粗糙邊緣的兒童平衡滑步車;
3.看設計,車輪和車架間不能有危險間隙,防止活潑好動的兒童不慎把手伸入夾傷;
4.不同年齡和身高的兒童適用不同尺寸的兒童平衡滑步車,請根據兒童年齡和身高選用合適的產品;
5.消費者在使用產品前應仔細檢查產品配件和說明書的完整性,拒絕使用配件或說明書缺失的產品。
另外,兒童在戶外騎行兒童平衡滑步車時務必佩戴頭盔,保護頭部安全。對於初學者,建議佩戴手套、護膝、護肘等護具,騎行時需要有大人陪同,不得進入公共馬路騎行,不靠近水域、臺階、山崖等危險區域騎行。
江蘇經濟報記者 朱夢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