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2日,《保障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以來,截止7月20日19時,共有121715人提出了688025條意見,徵求意見僅有最後一天了,估計意見最後要超過70萬條。草案自徵求意見以來得到了退役軍人、現役軍人、軍人家屬,以及關心退役軍人群體的高度關注。從另一個方面也說明了,這部法有太多的人期待了。
有關《退役軍人保障法》的消息,之前也已經傳聞已久,好多人對《保障法》的期待,是因為他們有太多的問題需要一部法律文件來幫助解決,沒有法律條款,就沒有約束性,很多地方相關部門,就在解決問題時,經常推卸責任,踢皮球,好多問題就是這樣久而久之,拖碰著不解決,後面就成了歷史問題,也就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和推進。
在與很多退役軍人的交流中,好多戰友提出了他們的好的建議和想法,我的文章中有多篇文章評論超過2000多條,他們也非常關心最近《保障法》草案,並且他們也積極的將自己的想法和意見,主動提交到了人大網。我也積極的將戰友們的想法進行匯總整理,一方面分條款進行提交,每天基本上向人大網提交至少50條以上的修改意見,另一方面也對一些共性的問題進行匯總,並通過多渠道將整理的修改建議提交給相關部門。
針對目前的現狀,退役軍人都一致認為,《保障法》肯定是好事,希望相關部門,這一次能夠認真的廣泛聽取退役軍人的真實想法。要想檢驗《保障法》最好的標準,就是看在實施過程中能不能幫助退役軍人較好的解決實際問題,能不能有效的幫助退役軍人真正的保護合法權益。
針對戰友提出問題的情況,主要集中在以下七個方面:
一是希望「保障法」不要變成了「管理法」。退役軍人退役了,他們也都是普通公民,也都有相關的民法和刑法約束,也不應該因為有了服役的經歷,反而被特別管控,也不應該因為當過兵就成了重點防範對象,不能因為他們曾經的職業反而被戴上了精神枷鎖。
二是退役軍人作為特殊工種,55歲或工齡30年可提前退休。軍人在服役期間24小時戰備,在部隊也都經歷高強度,超極限的訓練。不少戰友參戰、參核、參試,他們不少都從事過特殊崗位,退役回鄉後,大多都身體受傷,有的還殘疾,可能他們有一點補貼,只是現在不少的退役軍人的年齡都卡在了50歲到60歲之間,加上幾十年前退役安置的政策不好,好多退役分到的單位效益不太好,部分老兵早已下崗了,生活上失去了保障,好多沒有辦法續交社保。他們期望能夠將退役軍人列入特殊工種,對滿55歲或30工齡的可自願申請提前退休,這也將是對廣大退役軍人一種最現實的關愛。
三是發放《退役軍人榮譽證》儘快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和措施。「軍人優先」,「軍人優待」也是廣大退役軍人非常期待的, 太多退役軍人期望能夠將「優待證」改成「榮譽證」,如果能夠實現像身份證那樣,或與身份證合併使用,或者像軍人保障卡那樣。不過好多戰友提議,不管叫什麼名稱都不是太重要,關鍵是什麼時候能夠將這個證發下來,什麼時候政策能夠落地,讓退役軍人享受到實在的政策才是真的。好多退役老兵感慨,如果再不發的話,估計都等不到了。
四是明確部分退役軍人的身份以及他們的待遇延續。這一次《保障法》草案,對退役軍人中,還有好幾個群體沒有真正的納入進去,軍隊離休幹部、志願兵,還有實施20年的自主擇業政策,已經選擇自主擇業的30萬自主擇業轉業幹部,他們相關的身份需要明確,這些人群中自主擇業幹部最關注《保障法》這是因為他們如果選擇安置,並不需要擔心,因為他們的以後的保障沒有多大問題。但是選擇了自主,今年的所有保障都需要保障法對他們的正當權益和待遇延續,需要在《保障法》中,將3號文件進行明確和待遇延續。
五是擴大保障人群,提高補助標準。至於補助這一塊,「兩參」人員的標準還是比較低,60歲以上農村退役軍人需要提高標準,還有建議在「八一」建軍節和春節等重大節日,給退役軍人發放節日慰問金。在保障退役軍人待遇方面,不要再區別「農村兵」和「城鎮兵」。
六是明確軍人公墓標準,條件不要太苛刻。軍人公墓第一次正式提出,但是沒有提出相關的標準,戰友在討論過程中,希望既然想做事,就把事做好。
七是重視歷史問題的解決。太多的戰友給我私信,有關他們自己個人遇到的問題,比較多的還是安置過程中的問題,還有傷病問題,有的檔案問題,有的軍人身體認定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解決,他們就享受不到相關的權益保障,對他們來說傷害太大了。包括還有一些在安置過程中工作隨意、冒名頂替、拖延安置、降級降職安置等,該落實的沒有落實好,該安置的沒有安置好。
非常理解廣大退役軍人的心聲,還有很多問題就不一 一列舉,每名退役軍人都值得我們去尊重,從這次徵求意見,也看出了國家是想決心去努力解決退役軍人的保障和權益問題。
善待老兵,是國家的良心,是社會的責任!只有讓軍人有尊嚴的站著,才能讓國家有尊嚴的強盛!
不應該讓5700萬退役軍人曾經在部隊流血流汗,他們退役後又傷心的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