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前言
看《知否》除了劇情和演員的演技和顏值好看,反應的宋朝時期的社會生活也很形象、生動。尤其是劇中多次的婚嫁場景。大姐華蘭、回憶中的白氏婚嫁、墨蘭、如蘭、明蘭……
從劇中我們能明顯看出一個問題,宋朝女子嫁人,嫁妝是真豐厚啊,劇中明蘭的婚姻是最幸福的,也沒用自己的嫁妝貼補夫家,而其他幾位,可都是沒少把自己的嫁妝貼補夫家,比如華蘭,她婆婆就成天打她嫁妝的主意,讓她掌家,也是為了讓她去填補侯府的窟窿。如蘭是低嫁,夫家窮困,自然是如蘭從盛家帶去的嫁妝起主要作用,好在如蘭夫君也不是個吃軟飯的,人家考取功名,日後自然也不差。同樣是低嫁的明蘭的堂姐淑蘭,就真是遇人不淑了,嫁給窮秀才,無非是期望女婿日後能有出息,對女兒好,出嫁時候盛家給的嫁妝那是相當豐厚,田產,鋪子,下人婢女。可孫秀才母子就是貪得無厭的極品,乍然暴富,就忘乎所以,苛待淑蘭,無恥下流,最後逼的盛家折了一半的嫁妝,才換回了淑蘭的一紙「和離書」。而出現在回憶中的顧廷燁的母親白氏,就更是大手筆了,五十萬兩白銀填了寧遠侯府的虧空,還有其他的嫁妝,可以說,顧家的那些無恥親戚,就是靠著白氏的嫁妝才逍遙自在的。
02宋朝的厚嫁之風——比今天的農村彩禮還貴
現在我們會時不時的在新聞上看到某某地農村彩禮很高,給男方家裡造成嚴重負擔,要麼就是兩家因彩禮不歡而散的新聞。結婚、彩禮似乎是個敏感詞。雖然在大城市,可能沒有彩禮這個詞,可是婚房,車子同樣是沉重的負擔,要是在一二線城市,就算只是首付,也不是一般家庭父母能承受得起的。
為彩禮發愁的男士們,可能會提別羨慕大宋的男人們。因為,在大宋,剛好是調過來,女方陪嫁要比男方彩禮重,養女兒的人家要為女兒的嫁妝發愁。宋朝不少名人,因嫁女幾乎要傾家蕩產。有史記載,最著名的當屬大文豪蘇軾和蘇轍兄弟倆。
一、蘇轍賣地賣房嫁女
蘇轍的孫子蘇籀在《欒城先生遺言》一書中說,宋徽宗即位那年,蘇轍為了嫁小女兒,不得不賣掉早年在開封購置的田地,售價9400貫,折合成現在的人民幣近300萬呢,全部作為陪嫁。
蘇轍晚年寫過一首《買宅詩》,開頭就說:「我老未有宅,諸子以為言。」這詩句翻譯成大白話就是我都七老八十的人了,連房子都沒有,搞得幾個兒子一直抱怨。蘇轍好歹也是當官的,還在文學上有盛名(唐宋八大家之一),咋就混的七老八十了連房子都沒有呢?答案就是,生的女兒太多了,事實上,蘇轍早年是有房子的,但為了嫁女兒都賣了,最後幾乎就是家宅,田地都賣了給女兒做嫁妝了,弄得兒子都抱怨,蘇轍一句大實話「破家嫁女」真實地反應出當時宋朝士大夫嫁女兒真的是面子風光,裡子難受的要死呀。
他哥哥蘇東坡在寫給朋友章惇的一封信裡說:「子由有五女,負債如山積。」可能蘇東坡能深刻理解弟弟,還是因為他做主操辦過一次堂侄女的婚禮。
二、蘇東坡借錢嫁侄女
宋神宗熙寧六年(1073年),蘇東坡一個堂姐的女兒,由他親自做媒,嫁給了一個前途遠大的新科進士。蘇東坡的堂姐和堂姐夫都是平民,沒有太多的嫁妝,再說當時流行的厚嫁之風是,夫家地位越高,陪嫁越要豐厚。可能堂姐家也沒想到能讓女兒嫁的那麼高,估計預備的嫁妝,肯定是不夠的,蘇東坡對親戚很照顧,拍胸脯包辦堂侄女的嫁妝,可事到臨頭才發現自己的錢也不夠,只得向朋友借,總算從駙馬都尉王詵那裡借了200貫。
三、範仲淹定族規,規定婚、嫁差距
北宋名臣範仲淹,蘇家兄弟的前輩,俸祿優厚,很照顧家族,辦義學、開義莊、家族裡有個紅白喜事,都是他出錢資助。為了做到公平有度,他定了個規矩:貧苦之家嫁女兒,可以得到義莊贊助的三十貫錢,再嫁可得到二十貫錢,男子娶妻得二十貫錢,再娶則不得。
「嫁女支錢三十貫,再嫁二十貫,娶婦支錢二十貫,再娶不支。」——範仲淹 《義莊規矩》
在當時,三十貫錢可以在中原地區買下幾十畝地,可這僅僅只是義莊贊助的那部分,加上自籌的部分,那就就很可觀了。這還只是苦寒人家,富有家族的話就更是可以想像了,所以,像蘇轍嫁女,門楣不會低,那五個女兒的嫁妝可不就要讓蘇轍傾家蕩產了嗎。
和範仲淹一樣定規矩的,是南宋名臣呂祖謙,他家族規:姑娘的嫁妝按100貫的標準操辦,小夥的彩禮按50貫的標準操辦。
四、其他嫁女耗費的例子
據史載,宋神宗時期,宋神宗的弟弟楊王趙顥「有女數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不得不向神宗預借俸錢。
據說,秦檜老婆王氏陪嫁的嫁妝有20萬貫,相當於今天的幾千萬元,所以,秦檜很怕老婆。
南宋時期,南宋理宗女兒周漢國公主出嫁時,陪嫁的物品有銀器百兩,衣著百匹,紅羅百匹,銀子一萬兩,附帶各種首飾。最後皇帝感慨,嫁個女兒比給兒子娶親費錢多了。
南宋初年,還有一個和蘇轍同樣悲催的大臣名叫李光,他家生了個女兒,朋友寫信祝賀,李光回信道:「家有五女,賊盜不過其門。」想想蘇轍嫁了五個女兒,真是傾家蕩產呀。
03宋朝颳起厚嫁風的原因
一、父母捨不得女兒受苦
其實最初只是女方家庭條件好的,儘可能多給女兒準備嫁妝,讓她在夫家腰杆硬,大到田莊鋪子,小到桌椅板凳,床鋪馬桶,甚至連壽衣棺材都有準備的,就是女兒一生的吃喝拉撒父母都備齊了,不用吃你男方的,也就少看男方家的臉色,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女兒嫁為人婦,第一要搞定的不是丈夫,往往是婆婆,在《知否》中,我們就能明顯感覺,媳婦在婆婆面前,那是沒話語權的,孝這一個字,就能讓婆婆吃定媳婦,向華蘭那麼尊貴的盛家嫡長女,照樣得受婆婆的氣。正因為這樣,當父母的才更要替女兒多多地備好嫁妝,儘量讓女兒少在婆家受氣。
二、社會經濟繁榮,攀比之風盛行
宋朝商品經濟發展迅速,雖然領土面積不及唐朝,可GDP卻遠遠超過,宋朝的生產力達到了封建社會的巔峰,國家是真正的藏富於民。人民生活條件好了,自然有能力置辦豐厚的嫁妝。
再有,宋朝的嫁妝是寫到嫁妝單子上的。為了女兒婚姻生活幸福,宋朝父母給女兒辦嫁妝往往不惜血本。婚書後面都要列一張密密麻麻的財產清單,註明陪嫁的首飾、衣服、房子、土地。這就造成了攀比之風。貪圖嫁妝的風氣在要做公婆的人當中蔓延,其中有些人「今世俗之貪卑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在這種風氣下,嫁女越發不容易了。
04嫁妝是女子的獨立財產,法律給與保護
然而,豐厚的嫁妝有時也未必就能買來女兒的幸福,反而帶來了嚴重的問題。蔡襄任福州州官時,發布文告指出:「娶婦何,謂欲以傳嗣,豈為財也。」可見當時以娶媳婦來獲取財物已成一種社會風氣。豐厚的嫁妝決定了娶媳婦者有了一夜暴富的機會。當然,前提是你必須優秀,否則也白搭。
那麼,嫁妝隨著女兒送出去之後,是不是只是肥了男方而已呢。在宋朝法律中,宋朝陪嫁嫁妝的處置權,一直在已婚婦女手中,而非在丈夫手裡。
北宋《宋刑統》和南宋《慶元條法事類》規定,嫁妝是已婚婦女唯一可靠的私人財產,男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覬覦或動用,而且還有一個重點:如果夫妻雙方協商離婚,嫁妝都要歸還給女方。
宋朝著名的法官判詞大全——《名公書判清明集》中記載了這樣一條南宋法官的判決案例: 南宋時期有一個姓陳的老頭,把兒媳蔡氏告上公堂,言其兒媳蔡氏把他家的田地多少多少畝和三間房子賣了,他要追回這個損失。判案的官員調查之後發現,這些田地和房子是蔡氏以前用自己的嫁妝換了錢後買的,後來又把它們賣了,而陳老頭卻說兒媳婦嫁到自己家,房子就是自己家的。 最後,這個官員依照宋朝的律例判決說,凡是女方用自己嫁妝購買的田產,包括從自己娘家陪嫁過來的田產,都不屬於男方家族,不管婚前還是婚後,都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判決陳老頭敗訴。
不僅如此,這個主判的官員還給蔡氏寫了一個證明,叫「田宅契」,相當於今天的土地證和房產證,官方證明這個田產就是屬於蔡氏個人所有,「以杜絕他日之爭」。從這場官司中,我們就可看出,宋朝的法律有效地保護了在婚姻中很容易處於劣勢地位的女方。
《名公書判清明集》裡還有一例:妻子譴責丈夫未經她的同意賣掉女方嫁妝,這對丈夫侵吞妻子嫁妝後,再去休掉女方的惡行進行了制約。《知否》中,淑蘭離婚,按道理她是可以拿回全部嫁妝的,只是盛家出於名聲考慮,最終還是以一半的嫁妝,換了孫秀才的「和離書」。如果孫秀才不識抬舉非要寫「休書」,那淑蘭的嫁妝他一個子都別想留下。
05滄瀾說:
宋朝的厚嫁之風,可真是富了一群女婿,窮了一幫丈人。對比今天的彩禮讓很多人焦頭爛額,宋朝的男人們還真是挺幸福的,不過話說回來,除非他不生女兒,否則早晚就機會做老丈人,也要體會給女兒準備嫁妝的大出血呀。
其實不管是什麼風氣,量力而行,適可而止就最好,如果非要債臺高築,就為充面子,實在是沒必要。作為子女,也應該替父母多考慮考慮,不管男方女方,都不要做父母的債主。
參考資料:
《義莊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