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逃避執法致民警受傷 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刑

2020-12-16 法制現場

近日,在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金某因不配合民警執法,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2020年6月5號9點,昆明市交警三大隊民警在昆明市官渡區廣福路與星耀路交叉口安全處執勤時,被告人金某騎電動車載超高的貨物途經路口,被民警攔下處罰,就在民警準備給金某開處罰單時,金某為逃避處罰,駕駛電動車逃跑,民警追上金某叫其停下並抓住電動車尾部,可金某不僅不停車,還繼續逃跑,導致民警倒地受傷,之後被告人金某駕駛電動車逃離現場。2020年6月5號,金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接受調查。經鑑定,受傷民警傷情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金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據此,官渡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金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65333333記者報導。

【來源:都市條形碼】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

相關焦點

  • 夫妻二人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判刑……
    近日,大足法院審結一起妨害公務案件,以妨害公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判處袁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審理查明,2020年8月15日,大足區公安局雍溪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雍溪鎮泡馬村有人阻礙鄉村道路硬化施工。
  • 這個男子「護妻心切」,妨害公務被判刑!
    這個男子「護妻心切」,妨害公務被判刑!被告人吳某志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在民警將郭某某帶到派出所門口時吳某志從人群中衝出來將民警穆某踢倒地致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 以案說法|不戴口罩還辱罵民警?法院: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海澱:不佩戴口罩 暴力阻礙民警執行公務被判刑在海澱法院審理的白某妨害公務案中,法院查明,2020年3月18日16時許, 被告人白某在本市海澱區某銀行大廳內,拒不佩戴口罩,銀行工作人員勸阻無果後報警。民警王某某到達現場後,勸阻白某佩戴口罩,一同前往的派出所工作人員向其提供口罩,但白某仍拒絕佩戴口罩,並且辱罵、威脅民警。
  • 毆打民警妨礙公務 男子阻礙執法被判刑
    毆打民警妨礙公務 男子阻礙執法被判刑發布時間:2020年12月22日 13:48 來源:中新網湖北   中新網湖北新聞12月22日電 (許俊富)近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案,依法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 妨害公務罪最高判三年!
    被告人陳某乘車經過此路段時,見道路不能通行,遂下車腳踢封路執勤車輛,致車輛保險槓輕微損壞,盧某某、李某等人上前說明封路情況並予以制止,陳某不聽勸阻,反而辱罵、毆打執勤人員,在此過程中,陳某將李某咬傷,將盧某某的執法儀摔至地上並踢傷其腹部。經法醫鑑定:盧某某主要損傷為左側第7、8前肋二處骨折,其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李某主要損傷為面部軟組織挫傷及咬傷致右上肢皮膚破損,其損傷程度為輕微傷三級。
  • 【以案說法】暴力襲警 妨害公務 判刑!
    【以案說法】暴力襲警 妨害公務 判刑!餘某阻礙執法行為持續40餘分鐘,引起多名群眾圍觀、交通擁堵,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南譙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餘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從重處罰。襲擊民警二人以上、造成多人圍觀。
  • 醉酒駕駛又暴力逃避檢查? 法院: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
    醉酒駕駛又暴力逃避檢查? 法院:危險駕駛罪、妨害公務罪,數罪併罰!近日相城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不僅醉酒駕車被警察抓後還暴力逃避檢查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其以暴力方法妨害公務,行為又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數罪併罰; 且被告人王某暴力襲擊依法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從重處罰
  • 暴力阻礙警察執法 將構成妨害公務罪獲刑
    交警執法是為了保障道路通暢,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每個人都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理解、支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共同維護城市美好形象。任何以威脅或暴力手段阻礙警察執法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厲懲處,決不縱容姑息。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兩起妨害公務案件。
  • 辱罵撕打交警 2人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拘
    目前這2人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支持民警依法履職,保障民警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安徽公安堅決向「襲警」「辱警」說不!交警查處涉牌涉證摩託車 駕駛人妻子廝打辱罵致民警受傷2020年11月19日下午15時許,王某某騎摩託車帶其妻子陸某某行駛至全椒縣汽車站路口,因涉嫌無證駕駛摩託車被執勤交警查處。在執法過程中,陸某某上前撕打執勤民警,致民警臉部受傷。
  • 妨害公務罪關注的重點在於公務是否受到妨害
    上海松江法院判決王文海、單華梅妨害公務案裁判要旨妨害公務罪關注的重點在於公務是否受到妨害,而非公務主體是否受到妨害,聯防隊員雖然不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但其協助警察執法的行為屬於公務行為。案 情 2014年1月12日晚,被告人王文海酒後駕車載被告人單華梅至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遇到民警帶領聯防隊員臨檢酒駕。經酒精測試,初步確定王文海系酒後駕駛。民警、聯防隊員擬對王文海作進一步檢查。王、單二人試圖逃逸,並以拉扯、踢打、撕咬等方式阻礙執法。其間,王文海咬傷聯防隊員趙某左手拇指,致其受輕微傷。
  • 打傷120司機、挑釁民警,妨害公務罪!安排!
    去年10月某天晚上, 小蔡和小陳相約在一家酒樓喝酒, 酒過三巡,逐漸上頭的兩人 因為一些瑣事發生爭吵,繼而拳腳相向, 打碎了包廂內的鏡子, 兩人受傷的手部鮮血直流。
  • 判刑8個月!上海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宣判
    2月21日上午,上海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開庭審理。上海青浦法院採用網際網路在線庭審的模式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當庭宣判,張某因犯妨害公務罪獲有期徒刑8個月。民警到達現場後,反覆向張某解釋這是疫情期間為了減少傳播風險開展的必要措施,並責令其儘快將車輛駛離。張某非但不聽民警勸告,而且百般無理取鬧。民警經多次警告後對張某實施強制傳喚,此時張某突然加速行駛,致現場處置民警手臂受傷。張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疫情期間「太任性」,妨害公務被判刑!
    其間,曾某某與執勤民警譚某發生語言衝突,進而上前抓譚某的臉部,被譚某摁在地上制止。之後曾某某起身再次對譚某的面部進行抓扯,導致譚某面部多處受傷。經萬州區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譚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曾某某自願認罪認罰,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 男子酒駕逃逸後連撞警車私家車,以危險駕駛和妨害公務罪獲刑
    男子酒駕逃逸後連撞警車私家車,凌晨的上海街頭,上演了一場驚險的「警匪片」。視頻來源:黃浦檢察院(00:35)9月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獲悉,8月7日,該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及妨害公務罪對被告人計某提起公訴。
  • 打傷防疫檢查工作人員 男子犯妨害公務罪被判刑
    5月20日,蓮湖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身份登記核查要求,並將工作人員打傷的妨害公務案,法庭當庭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6個月。
  • 妨害公務罪的辯護與不起訴
    近年來隨著交通大整治,出現了大量的電動車主與交警的衝突,甚至大打出手,對於暴力威脅阻礙執法人員執法的,那麼很可能就涉嫌妨害公務罪,但是並非所有的阻止執法行為都構成妨害公務,本篇文章旨在回答以下幾個問題。1.哪些人員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輔警和外聘的工作人員算嗎?
  • 【案例警示】打人、掐脖子、扯口罩,一男子妨害疫情防控被判刑
    之後,被告人黃某某入該村運送煤氣,出村時看到出警到場的公安民警,又上前強行扯下李某佩戴的口罩並大聲質問,被公安民警當場控制並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庭審中 被告人黃某某表示:「我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感到很後悔,不僅傷害了一線防控工作人員的身體和情感,同時也給家人帶來了巨大的悲痛。」
  • 「打仗親兄弟」疫情防控期間上海市老弟兄二人因妨害公務罪被判刑
    傳說中的「上陣父子兵、打仗親兄弟」3月2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涉疫防控妨害公務罪。被告人曹某星、曹某奎以妨害公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和6個月。2月10日,兄弟二人以不便出行為由,百般阻撓物業封閉小區邊門,並謾罵毆打勸阻的民警,致其頸部、手部多處受傷。那麼大年紀了這做幹什麼的?雙雙入獄!希望年齡不再成為執法和懲戒的障礙。年歲大了不是為所欲為的理由!依法處理就好,有法可依!
  • 酒後以垃圾阻路並咬傷民警 男子因妨害公務罪被起訴
    酒後將建築垃圾堆放在小區道路上,影響車輛通行,民警到場後,拒不配合執法,咬傷民警左手。日前,寶山區檢察院對這起妨害公務案提起公訴。 2020年7月一天凌晨,肖某和朋友吃飯,席間肖某喝多了在飯店吐了一次。
  • 最高檢:對執法民警以殺害、傷害、損壞名譽威脅,將處妨害公務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表示,檢查機關將從實施撕咬、踢打等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實施打砸、毀壞、搶奪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等方面,把握立案追訴標準。他強調,對執法民警以殺害、傷害、損壞名譽等相威脅的行為,雖未對民警實施暴力,但也可以適用刑法相關規定,以妨害公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