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指認現場.jpg
在二手店內查獲筆記本電腦.jpg
(通訊員劉曉曉)一名男子離職時,出於「習慣」順手偷走了同事的筆記本電腦。本以為即使公司發現也不會小題大做,沒想到剛把電腦以低價售出,就接到了黃石市公安局開發區·鐵山區分局辦案民警的傳喚。12月22日,該分局通報,該男子胡某(28歲、湖南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胡某原先的轄區某電子廠的員工,雖在電子廠幹了一年多,但由於性格孤僻、偏激,他與廠裡的領導、同事相處得十分不融洽。故而在11月30日,胡某提出了辭職。而後,他也未再與廠裡的任何人有過聯繫。
因還有一部分行李放在宿舍內,12月19日早上7時許,胡某再次回到電子廠收拾自己剩下的行李。將行李收拾好後,胡某發現對門一間宿舍的大門敞開著,他便走過去準備找根煙抽抽。誰知,他一眼瞅見放在桌上的一臺筆記本電腦,胡某當時頭腦一熱,想著自己反正都辭職了,就算查也查不到他的頭上,索性就把筆記本電腦裝在行李袋中給順走了。
直到當天晚上7時許,上了一天班的周某回到宿舍後,發現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不見了,問了一圈同事,也沒人看見。料到事情不妙,周某急忙報警。
接警後,金山派出所民警楊驥立即趕往現場。經過摸排走訪和調取該廠的監控視頻後,民警發現胡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得知胡某離職後,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胡某是一個慣偷,此前曾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12月20日,民警將在另一家工廠上班的胡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審訊,胡某對盜竊筆記本電腦一事供認不諱,但胡某稱筆記本電腦已被他以500元的價格出售給了一家二手電腦回收店。
隨後,在胡某的指引下,民警很快找到了該店鋪。在民警說明來意後,店主梁某(男、33歲、陽新人)起初還百般狡辯,稱不知筆記本電腦是贓物。但在胡某的證言下,梁某最終承認了他明知胡某所出售的電腦來路不明,依然進行收購的事實。
目前,胡某因盜竊被依法行政拘留,梁某因收購有贓物嫌疑的物品被罰款500元。
【來源:黃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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