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飾裝修合同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籤署: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xx公社905室、906室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件之報價單和設計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1)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詳見附件報價單。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33日;
開工日期:20XX年9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按約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1.7 工程造價
(1)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元。:
(2)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第二條工程監理
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間應接受甲方指派的監理人員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材料等方面的監督管理,並根據監理人員要求及時更換材料、進行修補、返工等。
第三條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2 )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和室內環境汙染預評價計算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3.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紙必須符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工作
4.1開工一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裡之間的關係。
4.7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管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後清掃施工現場,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留宿、吃飯。
5.3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籤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範、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第六條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籤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1乙方應按的本合同附件的約定提供裝修用材料。
(1)乙方應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備案;
(2)乙方所提供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准具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3)如甲方對建築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檢,復檢結果說明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條第(2)款約定的,復檢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甲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