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12月8日消息(記者 吳嶽文)記者12月8日獲悉,符某、陳某、林某等3人日前到文昌法院執行局,將錦旗親自送到執行局長羅華倫法官手上,感謝文昌法院幫助28位農民工討回拖欠3年的工資款共計118萬餘元。
符某、潘某、蔡某等40名工人系進城務工人員,在文昌某酒吧從事保安、保潔等工作,入職前進行培訓,該酒吧還違規收取培訓費,工人入職後又不能按時發放工資,拖欠工資最多的已達12.06萬元。2017年6月,該酒吧沒有任何徵兆突然停業,經營者及股東全部失聯,工人們這才意識到老闆「跑路了」。
文昌市勞動監察大隊得知這一情況後,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及時引導工人們提起勞動仲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同時還聯繫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專職律師為工人們準備訴訟材料,免費提供法律服務,經過仲裁後,40名工人均持勞動仲裁書到文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40宗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經查詢發現該酒吧及其經營者名下均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不能執行到位,文昌法院主動作為,向財政部門申請部分司法救助,暫時解決了8位經濟特別困難的農民工的生活,並隨時關注等待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2020年初,文昌法院執行局局長羅華倫法官在承辦2宗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該酒吧及其經營者、股東均作為被執行人對供貨商承擔清償貨款的責任,經研判執行依據後,執行人員認為該酒吧拖欠工人工資的案件可能有希望執行到位,經執行異議,通過法律程序將該酒吧的其他二位股東追加為被執行人,並且查封保全該二位股東名下的財產。最終經法定程序追加二位股東為被執行人後,發現股東樊某開立有有價證券帳戶,其帳戶內有股票79支,持倉金額達120萬元左右,文昌法院遂裁定凍結了該股票帳戶。
因被追加為被執行人的股東樊某名下有79隻股票,符某、潘某、蔡某等28人遂申請恢復執行,因被執行人樊某確有可供執行財產,文昌法院遂決定恢復執行。恢復執行後,法院經法定程序變賣了該79隻股票,得價1185444.02元,扣繳28宗案件應繳付的執行費12261元後,剩餘的1173183.02元全部撥付給了28位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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