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錫林郭勒盟委批准,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對西烏珠穆沁旗原旗委副書記、旗長額爾登孟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額爾登孟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礦產企業老闆宴請、長期頻繁違規收受礦產等企業老闆及下屬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家庭房產情況;違反群眾紀律,利用職務影響幹預插手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為親友牟利;違反工作紀律,指使下屬違規安置工作人員;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多次參與賭博。涉嫌受賄犯罪,靠礦吃礦、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與多名「煤老闆」等私營業主大搞權錢交易;涉嫌濫用職權犯罪,違規用權、隨意審批,違規上報虛假煤田滅火項目工程,導致大量國有煤炭資源被盜採,私自決定給私營企業返還稅款,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為政不廉、公私不分,私自決定將公款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性活動。
額爾登孟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黨的紀律項項違反,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錫林郭勒盟紀律檢查委員會會議暨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錫林郭勒盟委批准,決定給予額爾登孟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
【來源:內蒙古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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