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吉隆坡12月5日電(記者鬱瑋 林昊)負責協調疫情管控措施的馬來西亞國防部長伊斯梅爾·薩布裡·雅各布5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首都吉隆坡和部分地區現行的行動管制措施將延長至12月20日,以控制新冠疫情蔓延。
伊斯梅爾·薩布裡·雅各布表示,根據衛生部門的健康風險評估,吉隆坡、雪蘭莪州、沙巴州的病例數依然呈快速增長之勢,因此政府決定將吉隆坡、雪蘭莪州大部分地區和沙巴州原定12月6日到期的「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延長至12月20日。
據馬衛生部5日消息,該國過去24小時新增新冠確診病例1123例,累計確診71359例;新增治癒1143例,累計治癒60204例;新增死亡4例,累計死亡380例。大部分新增確診病例來自吉隆坡、沙巴州和雪蘭莪州。
伊斯梅爾·薩布裡·雅各布表示,根據衛生部門建議,除吉隆坡、沙巴州、雪蘭莪州和其餘少數地區外,國內其他地區自12月7日起不再實行「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相關各州邊界的防疫檢查站也將於7日撤銷,允許民眾跨州出行。
馬來西亞政府自10月中旬起先後在疫情惡化較快的沙巴州、吉隆坡、雪蘭莪州等地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具體措施包括限制民眾跨區域出行、關閉學校等場所,但大部分經濟活動可照常進行。隨著疫情蔓延,「有條件行動管制令」的實施範圍11月初擴大至全國大部分地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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