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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長榮股份: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195 證券簡稱:
長榮股份公告編號:2020-196
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本次擔保生效後,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
長榮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人民幣289,246.41萬元,佔公司
2019年經審計淨資產(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103.26%。上述擔保均
為公司對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及子公司對公司提供的擔保。公司尚
未籤訂本次擔保有關協議,具體內容以實際籤署的合同、協議為準。敬請投資者
注意相關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長榮華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榮華鑫」)擬向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生銀行」)申請2,000萬美元貸款,貸款期限
三年。公司擬與恒生銀行籤訂《擔保書》,對上述貸款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額2,500萬美元。同時為鎖定上述貸款的融資成本,長榮華鑫擬與恒生銀行
(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生中國」)籤訂《
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
品交易主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申請不超過600萬美元的衍生品額度。公司擬與
恒生中國籤訂《保證函》,對上述交易項下發生的債務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額600萬美元。公司本次擬向長榮華鑫提供的擔保總額度為3,100萬美元。
公司於2020年2月18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了《關於為控股子公司長榮華鑫
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3),經審議批准,公司
同意為長榮華鑫向恒生銀行申請的2,000萬美元貸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額
2,500萬美元,同時為長榮華鑫向恒生中國申請的不超過400萬美元的衍生品額
度提供保證擔保。現上述業務將到期,本次貸款及擔保將覆蓋該前次貸款及擔保,
長榮華鑫在恒生銀行的貸款總額將不超過2,000萬美元,在恒生中國的衍生品額
度將不超過600萬美元。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關於為
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會議應參與表決的董事7名,此項議案以7票贊
同,0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獨立董事對本次擔保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該議案並發表審核意見。
長榮華鑫資產負債率超過70%,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不含
本次)已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的規定,本次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員辦理本次擔保的具體事宜,並籤訂相關協
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名稱
長榮華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07-20
營業期限
2015年07月20日至2045年07月19日
註冊地點
天津自貿試驗區(東疆保稅港區)亞洲路6865號金融貿易中心北區
1-1-501-E
法定代表人
隨群
註冊資本
3000萬美元
主營業務
融資租賃業務;租賃業務;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
及維修;租賃交易諮詢和擔保;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依
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長榮華鑫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數據
1、資產及負債情況:
單位:元
項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經審計)
資產總額
1,025,625,858.99
946,646,640.15
負債總額
806,809,465.34
710,992,078.62
或有事項涉及的總額
0
0
淨資產
218,816,393.65
235,654,561.53
2、利潤情況
單位:元
項目
2019年1-12月
2020年1-9月(未經審計)
營業收入
72,210,686.89
58,752,750.53
利潤總額
23,111,787.69
22,450,890.50
淨利潤
17,277,121.31
16,838,167.88
(三)長榮華鑫與上市公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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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保協議及反擔保協議
(一)《擔保書》及《保證函》的主要內容
1、公司擬為長榮華鑫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
2、擔保期限與貸款期限一致,為三年;
3、擔保額度為《擔保書》中對借款本金提供的擔保額度2,500萬美元以及
《保證函》中對衍生品額度提供的擔保額度600萬美元;擔保額度合計3,100
萬美元。
相關協議尚未籤署,具體內容以在上述範圍內籤署的合同、協議為準,最終
實際擔保主債務金額將不超過本次批准的額度。
(二)反擔保合同的內容
公司與長榮華鑫籤訂了《反擔保合同》,主要內容包括:
1、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公司擔保的融資合同項下的融資款,本金為2,000萬
美元,擔保額度2,500萬美元;以及向恒生中國申請的不超過600萬美元的衍生
品額度;
2、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擔保物為長榮華鑫名下全部設備(含公司融資租賃設備)所有權(包括
殘值的收益權)、公司租賃設備所得的全部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根據長榮華鑫
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財務數據統計得出,其名下全部設備(含公司融資租賃
設備)總金額為人民幣1,317,957,734.58元;長榮華鑫目前存續項目全部租金
收益(不含本金)為人民幣142,746,868.35元;
4、反擔保的範圍為公司承擔保證擔保責任代為清償的全部債務,該債務包括
但不限於債務本金和利息(包括複利)、違約金(或罰息)、損害賠償金以及債權
人實現債權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
5、反擔保期限自合同籤訂之日起至擔保人代為清償融資合同項下全部債務
之日起滿兩年止。
6、在公司基於保證合同項下保證擔保責任未解除之前,反擔保人未經公司
書面同意不得再次向他人提供保證擔保或擅自轉讓、再行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本合同項下反擔保物。
(三)少數股東未提供擔保
長榮華鑫少數股東天津盛創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創投資」)未提供
同比例擔保。
盛創投資為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00%持股的國
有獨資企業。根據《市國資委關於修訂並印發天津市市管企業擔保事項管理辦法
的通知》(津國資預算〔2017〕30號)中第八條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出現以下
情形之一的,市管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不得提供擔保:(四)被擔保人為民營企業、
自然人或非法人單位。」盛創投資作為天津市北辰區政府所屬國有獨資企業,需
執行上述規定。據此,盛創投資不能為長榮華鑫提供擔保。
長榮華鑫為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創投資僅持有長榮華鑫23.33%股權,持股
比例相對較低,且不參與長榮華鑫的日常經營管理;公司對長榮華鑫重大事項決
策和日常經營具有控制權,能夠對其經營進行有效的監督與管理;同時長榮華鑫
與公司籤訂了《反擔保合同》,本次擔保事項的風險在可控範圍內。
四、董事會及獨立董事意見
董事會意見:經查詢,長榮華鑫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且資信狀況良好;經查
閱長榮華鑫最近一年一期財務報表及其項目情況,我們認為長榮華鑫財務狀況良
好,各項目運營正常,其具備良好的償債能力。同時,長榮華鑫以其名下全部設
備(含融資租賃設備)所有權(包括殘值的收益權)為公司提供抵押反擔保,以
租賃設備所得的全部租金收益及其他收入提供保證反擔保,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
東利益的情況,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董事會同意公司繼
續為控股子公司長榮華鑫向恒生銀行申請的2,000萬美元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額
度2,500萬美元;為長榮華鑫向恒生中國申請的不超過600萬美元的衍生品額度
提供擔保,擔保額度600萬美元。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其授權人員辦理本次
交易的具體事宜,並籤署相關協議。
公司的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如下:本次擔保的決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
關法律法規關於對外擔保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況。長榮華鑫
為公司控股子公司,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償債能力,同時其已籤訂《反擔
保合同》,為公司提供反擔保,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我
們同意上述擔保事項。
五、累計對外擔保的額度及逾期擔保的額度
本次擔保生效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289,246.41萬
元(按照2020年12月9日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中間價估算,具體以實際提款日匯
率為準),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03.26%。上述擔保均為公司
對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及子公司對公司提供的擔保。
截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無涉及訴訟的對
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4、《反擔保合同》
5、《長榮華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對於擔保問題的說明》
特此公告。
天津長榮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12月14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