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百年樹人(微信號 bnsr100)
瑪麗蓮·夢露
一代性感女星,曾自我評價說:
「我認為他們其實是看不起我」
她是一名私生女,
母親為她取名為諾瑪·簡·貝克(Norma Jeane Baker),
夢露這個名字是後來進入娛樂圈以後所取。
母親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
父親在她未出生時就已經離開。
從1歲起,她就顛沛流離在親戚和寄養家庭之間。
夢露7歲時,母親買了一所房子,
把她領回去同住。
幾個月後的一天,
母親歇斯底裡症發作,
被送進精神病院。
夢露被母親的好朋友格雷斯·麥奇收養。
接下來的4年,
她住在幾個寄養家庭裡,且經常轉校。
9歲時,寄養在阿特金森家,
在此期間遭受了性虐待。
同年9月,夢露住進了孤兒院。
在孤兒院,夢露覺得自己「似乎沒有人要」。
11歲,葛蕾絲將她從孤兒院接走,格蕾絲的丈夫道克對她進行性騷擾,
12歲,她與葛蕾絲的姑媽安娜·艾奇遜·洛爾住在西洛杉磯。
14歲,由於老洛爾的健康問題,又回到葛蕾絲身邊,住在範奈司。
16歲,道克·戈達德工作的公司要求其搬家至西維吉尼亞州,
夢露面臨再次被遺棄。
作為一種解決方法,
夢露於1942年6月19日嫁給了鄰居21歲的兒子,那時她剛滿16歲。
▵夢露的第一段婚姻
兩年後丈夫應徵入伍,
攝影師戴維·考諾佛在拍攝前線的女工時,
一眼發現了夢露那張「攝影師夢想的面孔」,
把她推薦給了模特經紀公司。
不久後,
丈夫以不滿夢露新職業為由提出了離婚,
20歲,她結束了第一段段婚姻。
▵夢露與狄馬喬短暫的婚姻
28歲,1954年1月14日,夢露與美國棒球明星喬・狄馬喬舉行婚禮。
在拍攝《七年之癢》中名垂影史的著名一幕時,
夢露與狄馬喬產生了最嚴重的矛盾。
終於在他們結婚登記274天之後,
夢露提出了離婚要求,結束第二段婚姻。
曾經甜蜜的夢露與阿瑟·米勒
30歲,1956年6月29日,她嫁給劇作家亞瑟·米勒。
婚後,亞瑟開始創作不出作品,
成為夢露的跟班,這讓米勒很痛苦,
甚至質疑他與夢露之間的關係。
當看到亞瑟在日記裡寫下「這不是愛情時」,
夢露崩潰了。
第三段婚姻結束。
36歲,1962年夢露去世,
直到現在夢露的死還是一個謎。
她渴望成為焦點,成為明星,她成功了。
為此夢露付出了3段婚姻,4次小產,7次人流的代價。
流傳說:
瑪麗蓮·夢露的智商高於愛因斯坦,達到了168。
史蒂芬·霍金和比爾·蓋茨的智商只有160,比夢露低。
夢露喜歡貝多芬、莫扎特和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她喜歡陀斯妥也夫斯基、蕭伯納、塞林格、海明威、託馬斯·沃爾夫、託爾斯泰和馬克·吐溫等。
夢露,繼承了猶太人的智商,
但卻缺失了猶太人的家庭教育。
智商再高,
取得的物質和名利上的成功再大,
卻沒有獲得終極幸福的一生。
她渴望像個女人那樣地被寵愛,
夢露曾說:「我一直希望有一個完整而幸福的家。」
讀完此文,值得深思,
終其一生,什麼是成功?什麼是幸福?
如何獲得一生的幸福?
你能給孩子的一生留下什麼?
答案在於優秀的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