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的戀人時隔十多年見面,男的問女的孩子到底是誰的,女的指責「錯的是你,你為什麼不等我找別人結婚?」男的要查明孩子的身世……
2009年,26歲的阿建在韶關打工和23歲的小雲是自由戀愛,第2年兒子出生。
1天,阿建因小雲哥很長時間不工作說了她哥幾句,她哥發火要回老家,讓小雲送去車站。
沒想到小雲這一去就沒再回來,也沒再和阿建聯繫。
兒子11歲因戶口問題影響上學,因沒有出生證明,阿建帶兒子做了親子鑑定,結果顯示不是親生的。
阿建告知:「我養了兒子11年才知道不是自己親生的,拿什麼去上(戶口)?」。
小雲媽並不感到意外,指責阿建:「不是你的那就送人,你帶他做什麼?」
小雲媽情緒激動對阿建指責謾罵,表示她也不知道孩子是誰的。
當初女兒(小雲)和阿建談的時候,她打電話告知女兒是有夫之婦,在老家已經有了一個1歲多的女兒,不能和阿建在一起。
但阿建不告知具體地址,不讓小雲娘家人去接她。後面找到小雲時,兒子已經出生。為了保全女兒的家庭,狠心斷了小雲和阿建的聯繫。
只是回家後的小雲,在2017年和丈夫離婚了。小雲媽說阿建是女兒婚姻的第三者,女兒落得如此下場全部是阿建的緣故,兒子不是阿建親生的是阿建自找的。
阿建解釋:當初得知小雲有了,就電話告知小雲家裡,才得知小雲是有夫之婦,當時小雲不承認,以為是小雲母親反對他倆在一起才故意這麼說的,而小雲性格內向老實,便相信了小雲。
由於自己經常外出上班,沒注意到小雲的異常表現。和小雲在一起幾個月後,小雲就懷了。一直是完全相信孩子是自己的,根本沒懷疑孩子像不像自己。
但孩子是無辜的,小雲媽告訴了記者小雲的聯繫方式,在記者的勸說下,小雲同意和阿建面談。
次日,見面後,阿建指責小雲犯下的錯,小雲卻反駁「錯的是你,你為什麼不等我找別人結婚?現在你又來找我麻煩。」
阿建問:「孩子是你和誰生的?是不是你和前夫的?」
小云:「你當時不知道嗎?我前夫一直沒有音訊,我也不知道是誰的?我當時在外面除了你又不認識誰。」
面對阿建提出「那怎麼會和我沒有血緣關係?」時,小雲回答不知道。
記者站出來,指出最先是小雲走錯第一步,阿建養育了十多年,換作別人,肯定會在得知真相後,第一時間就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並把孩子丟小雲家,但阿建沒這麼做,小雲一家人要感激才對。
記者在單獨約小雲談話時,小雲告知,她20歲時和村裡一個年輕人自由戀愛結婚,女兒出生後兩人便外出打工。
但不久前夫對她家暴,她辭工兩人一直分居,從此前夫一直杳無音訊。在2017年起訴離婚時,前夫都沒出現。
她和前夫分居2年後,認識了阿建。阿建從一開始捨不得為她花錢,生孩子坐月子時,阿建沒給小雲一分錢還不照顧小雲。
在母親接回老家後,小雲便下定決心不再和阿建聯繫。小雲媽講述自己的女兒是那種傻到,被人M了還樂呵著數錢的那種。
小雲現在找了男朋友,但小雲媽擔心也談不成。
阿建在2016年再婚,和現任妻子生了2個兒子,但妻子待小雲兒子視如己出。
當記者聯繫阿建的妻子時,妻子表示已經有2個孩子,家庭條件並不很好,要求把孩子還給小雲,同意往後丈夫可以去看望孩子,並給部分生活費。
阿建捨不得,儘管不是自己親生的,畢竟是帶了10多年,父子之情難以割捨。
兒子本人表示不管會吃多少苦,都願意跟著爸爸。在兒子心裡,阿建是他最親的人。
再次面談時,小雲媽堅決不同意讓孩子戶口上到小雲名下,擔心上了戶口就要她家撫養。
解釋小雲每個月才2000塊的微薄收入,身體也不好,還有一個13歲的女兒,已經無力再養一個孩子。
在《尋情記》工作人員的諮詢下,阿建不符合辦理收養的條件,因為阿建有自己的孩子。
最後,阿建同意戶口上到小雲名下,小雲在沒前夫離婚的情況下,本在婚姻中是受害者,但她沒有和阿建坦誠自身情況,並和阿建在一起時,懷了別人的孩子。
不管和阿建在一起時,感情如何,你是錯中錯,懷了別人的孩子,還不是前夫的,盡然拍屁股走人。
現在30多歲還沒有成家,就應該反省自己的人品。想必媒體曝光後,更加沒人敢接收。
小雲媽還理直氣壯地指責男方,這是你女兒犯下的錯,憑什麼讓別人為你女兒的錯買單?不應該讓自己女兒去承擔責任嗎?
還好養父是個仁慈的父親,並沒有狠心走起訴途徑,而是盡最大努力,降低給孩子的傷害,選擇帶著孩子。但願孩子懂得感恩,記住是養父沒有拋棄自己,有出息了親生母親來認親的時候,要狠心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