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30日訊 據寧波人民政府網站消息,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國際經濟下行壓力明顯增加,寧波市外貿企業面臨需求短期急劇萎縮、大量訂單延期或取消、國際供應鏈中斷風險加大等嚴峻複雜局面。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穩外貿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外貿企業渡過難關,全力保重點、穩訂單、拓市場,穩住寧波市外貿基本盤,確保「兩手都要硬、兩戰都要贏」,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財政金融幫扶支持
積極發揮財政和金融的聯動作用,落實金融支持外貿系列政策。對進出口額1億美元以上的企業建立金融幫扶「白名單」,鼓勵各大型全國性銀行在甬分支機構積極向上爭取信貸規模、市內銀行法人機構安排專項信貸規模,為「白名單」企業提供優惠信貸支持,爭取累計發放貸款1000億元。銀行法人機構積極運用央行再貸款、政策性資金以及「一企一策」等方式為「白名單」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市財政對單家企業提供1個百分點、金額不超過30萬元的貼息資金支持,總貼息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進一步擴大信保融資規模,將「甬貿貸」平臺支持範圍擴大至進出口額1億美元以下企業,「甬貿貸」風險資金池新增5000萬元本金。降低外貿企業融資準入門檻,適當提高信貸不良容忍率。根據疫情形勢,進一步延長對外貿小微企業實施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和徵信豁免措施的有效期,具體措施另行制定。
二、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
進一步加大承保力度。擴大出口前保險覆蓋面,放寬受理條件,完善產品配套,幫助企業合理分擔海外買方取消訂單造成的損失。降低小微企業投保成本,小微企業保險費率和資信收費統一下降30%。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政府統保平臺政策覆蓋面,實現小微平臺扶持政策100%全覆蓋,對小微企業實現應保盡保,平臺費率進一步下降至0.035%。要求相關保險機構加快理賠,對受疫情影響的理賠案件,進一步縮短定損核賠時間。提高政策兌現效率,力爭2020年上半年全面兌現出口信用保險政策。
三、加大對跨境電商業務支持
支持企業跨境電商海外倉建設和應用。鼓勵企業用好市穩投資千億信貸專項政策,建設海外倉和海外運營中心等設施。對自建(包括購買、租賃、併購)海外倉項目,由進出口銀行寧波分行結合具體項目給予年利率不超過4%、貸款期限不少於2年的優惠貸款,財政給予50%貸款貼息,單家企業貼息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貼息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傳統外貿和製造業企業運用跨境電商平臺,以自主境外品牌出口銷售產品。對在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線上綜合服務平臺註冊備案,並通過「海外倉+跨境電商」模式出口達到一定實績的企業,經認定後給予一次性獎勵。出口實績結合海關數據和跨境電商平臺數據綜合認定。鼓勵保險機構創新保險產品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發展。
四、加大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支持
鼓勵寧波市流通型外貿龍頭企業建設外貿綜合服務平臺,進一步壯大寧波市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隊伍。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助比例提高到60%,保費增加部分在外貿綜合服務專項中列支(單家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增加保費補助不超過200萬元)。擴大「甬貿貸」融資業務覆蓋面,將寧波市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平臺上的中小微外貿企業納入「甬貿貸」覆蓋範圍,經平臺推薦可享受「甬貿貸」融資業務支持。
五、加大對線上開拓市場支持
積極推動企業通過線上模式開拓市場,市財政安排1000萬元,根據出口業務實際成交和撮合業績,對外貿企業入駐數字展貿平臺費用、外貿企業自建網上營銷平臺運維和數位化營銷(流量購買)費用等給予支持。根據全球疫情變化情況和市場需求,及時調整2020年度展會目錄,將更多優質專業展列入重點支持目錄。鼓勵企業積極對接國外需求,按照相關國際標準生產產品,擴大口罩、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出口。對企業出口防疫物資和生活必需品設置綠色通道,降低查驗率。
六、加大對企業出口轉內銷支持
鼓勵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開展外貿出口企業國內市場開拓、智慧財產權保護、標準體系建設、品牌建設等專業知識培訓,接軌國內市場。鼓勵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展會,搭建國內銷售渠道推廣產品。鼓勵外貿企業打造境內銷售的自主品牌,尋找國內品牌代工,開展國內產業鏈整合和優化配置。支持保險機構為出口企業轉內銷創設應收款險種,鼓勵銀行法人機構為出口企業轉內銷提供專項融資產品。
七、加大通關提效降費支持
進一步降低疫情期間港口作業收費標準,寧波舟山港進出口重箱免堆期延長至20天,貨櫃業務貨方網上結算帳期延長至30天,免收貨櫃港口作業轉棧費,冷藏箱製冷作業費(貨方部分)和進口本地空箱庫場使用費標準分別下調50%、20%。實施提箱、進箱網上預約,建設查驗預約平臺,推進業務辦理「零接觸」。實施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實現車船直連。對受疫情影響產生的企業延遲交貨、退換貨等情況,提供相應便利。對「提前申報」修改進口日期及運輸工具等項目的,不予記錄報關差錯。企業開展集中內銷、深加工結轉等業務時,申報時限可順延1個月。對於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經申請可延長關稅緩繳時間。
八、優化稅收和外匯管理服務
加快落實中央出口退稅調整政策,積極爭取退稅指標,進一步縮短出口退稅時間。對重點出口企業實行優先流轉、優先審核、優先核准、優先退稅。對受疫情影響的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允許已放棄適用出口退稅政策的納稅人恢復適用出口退稅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辦理出口退稅申報,無法及時開具相關證明或辦理收匯的,允許延期辦理。擴大生產企業視同自產貨物的範圍,對生產企業外購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出口的,在核實業務真實性的前提下,允許申報退稅。對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外貿企業,可申請減免。支持企業開展出口退稅帳戶質押,拓展外貿企業融資增信工具。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鼓勵審慎合規的銀行法人機構為信用良好企業實施更加便利的貿易結算措施。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鼓勵銀行法人機構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手續和流程。發展真實合法的離岸貿易(轉口貿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跨國公司資金集中運營,提高跨境資金使用效率。大力推廣資本項目資金支付便利化試點,全市企業運用資本項目資金事前零單據、零審核。
九、加強重點企業監測和服務
開展重點外貿企業常態化運行監測,對寧波市1982家進出口額千萬美元以上的重點外貿企業建立監測體系,定期開展問卷調查和調研走訪,加強對寧波市外貿形勢的分析研判。結合寧波市「三服務」和「三聯三促」活動,深化對外貿企業的精準服務,對進出口千萬美元以上外貿企業,市縣兩級政府分級分片承包到戶,建立駐企服務員制度和問題清單銷號制度,點對點解決問題、落實政策。
十、加強法律援助服務
發揮全市外貿預警點和外經貿法律服務律師團資源,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進一步加強外貿預警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開展貿易摩擦應訴,幫助企業解決疫情對貿易救濟案件應對造成的困難。積極幫助企業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支持企業通過商事調解、商事仲裁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自2020年3月27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意見中相關條款在其他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確施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