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電影《大塊頭有大智慧》(大隻佬),最大的爭議就是:一個人種惡因得惡果,那麼這個惡果是種惡因的人自己來承受,還是隨機的由某個人來承受。
認為這個惡果是由種惡因的人自己來承受,這個觀點沒有多大問題,從佛教的經典,從平時對佛教的理解,都是在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做壞事(種惡因)是一定會有報應的,或者報應在今生,即所謂現世報,或者報應在來世。比如電影中警犬前世是個虐狗的小孩,所以今生它就會投胎做狗,並意外死於張栢芝飾演的女警的槍下,即是這個道理。
而認為這個惡果是由隨機的某個人來承受,這派觀點在電影中也能找到證據。比如導演的暗示:別人亂扔的酒瓶子,卻讓不相干的阿婆來撿;還有劇情方面,是孫果殺的,而由於了因的洩憤,死的卻是無辜的小鳥。
了因之所以對著小鳥屍體幾天幾夜,冥思苦想,就是在想著這個:憑什麼做壞事的自己沒有受到報應,卻要報在無辜的生命頭上,這公道嗎?
直到他冥想了幾天幾夜後,看到了因果,於是他脫下袈裟,不再做和尚,從此下山混跡於紅塵中。
後面我們知道他獲得了個異能:就是在將死的生命身上,會看到他為什麼死,即看到因果,比如女主幾次快死的時候,他都看到她身後有個日本兵在殺人。但其實在已經死掉的屍體上,他也是可以看到因果的,比如他和女主一起到殮房看那個印度人師弟的屍體,就看到了因果:因為前世師弟偷襲了師兄,所以今生他要死在師兄的手上。
所以其實早在他對著小鳥的屍體的最後那天,他就已經看到了因果——小鳥的因果,那麼小鳥的因果到底是怎樣的,才會讓他覺得做和尚沒有用?如果小鳥的因果,顯示的是小鳥前世(可能是個人)種了惡因,殺了了因的前世,所以今生輪到了因殺了小鳥,跟孫果小翠什麼的都沒關係,只是了因和小鳥這兩個之間的恩怨,那麼了因就會釋懷,因為非常公道,也就不會像文師父說的那樣「他(了因)看到了因果,所以他應該很痛苦」。
他在小鳥屍體上看到的因果不是這樣的,他看到的很可能是:孫果在殺小翠,然後小鳥就要死。只有這個,跟前世今生什麼的都沒關係。就像後面對張栢芝飾演的女主說的,他看到女主的身後有日本兵在殺人,然後女主就會死,他明確說了跟前世今生無關,女主李鳳儀前世是日本兵也好,不是日本兵也好,跟這個都沒有關係,反正這日本兵殺人以後,惡跟著李鳳儀。
他在小鳥屍體上看到的因果,衝擊了他原先的觀念:惡果一定會報應在種惡因的人頭上。而事實是有時候跟前世今生有關,惡果報應在種惡因的人頭上,比如印度師兄弟之間的恩怨;而有時候卻是隨機報應在無辜的身上,比如小鳥。就好像有人滿路上撒圖釘一樣,也許是別人踩上,也許是撒圖釘的自己踩上,隨機的。所以他覺得沒意思:你做再多的好事,也無法避免不踩到圖釘,無法逃開別人作惡、卻由你來承受這惡果的可能。吃齋念佛也改變不了這個因果法則,於是他脫下袈裟,不再當和尚。
所以其實兩派的觀點都對,因果法則就是這樣:有時候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非常公道;有時候卻隨機報應在某個無辜的生命身上,看似很不公道。
但其實大家都在糾結這個惡果要誰來承受,都在追究責任,為什麼就沒有人想過去消除這惡因呢?而有時太執著於果報,反而種下了更多的惡因。就好像電影裡重案組組長的手下死了,他為了報仇殺紅了眼,意外打斷了那個女孩的手,種下了新的惡因,人世間又多了一個無辜的人來承受這惡果。而了因也是一樣因為要急於報小翠的仇,才誤殺了小鳥,也是一樣種下了新的惡因。
那麼難道壞人殺人就不去抓嗎,讓他逍遙法外嗎?不是這樣的,導演之所以安排女主警察的身份,是有深意的:出於私憤而殺人會種下惡因,而警察是上天處決惡人的工具,是刀,即使處決罪犯,也是出於正義、出於天道,所以由他們來,才不會種下惡因。於是重案組組長沒有殺那個印度師兄,而是把他逮捕歸案,他要真殺了,就種下惡因了。於是孫果最後也是被了因帶回去,受法律的審判。壞人是不能放過的,但我們不能執行。
後面女主想到自己惡業今生償還不盡,難免一死,就想死的有價值。她愛了因,就想冒險把孫果引出來,為了因報仇。但她到了山洞,看到了孫果的痛苦,她明白了,其實孫果自己也在嘗著惡果,與世隔絕,像野獸一樣,還有精神上的折磨。她改變想法,想把孫果勸回去,但她身上惡業太重,即使心存善念,也再救不了她第三次,於是被孫果殺死。
了因看到女主被殺後,悲憤欲狂,眼看他又要重蹈當年的覆轍,因執著於報仇而種下新的惡因。幸好他心中的佛點化了他,讓他明白:即使當年讓他跳過山澗,殺了孫果又怎樣,到時他就成了另一個孫果,一樣痛苦,一樣與世隔絕,他也不會認識女主,最後反而會殺了女主。
他終於悟到,佛只看重因,不看重果,不要糾結於果誰來承受,要想著不要種下惡因。就好比有人在路上撒圖釘(種惡因),你踩上了,但你其實跟他無冤無仇(無辜的人嘗惡果),不甘、憤怒、發洩只能讓你失去理智,踩到更多的圖釘(更多惡果),甚至遷怒於別人,撿起圖釘來放到別的路上害其他人(種下新的惡因),這都是不明智的。明智的做法是先把圖釘撿乾淨(消除惡因,避免自己或者別人再嘗到惡果),然後給自己的腳止血止痛(回復理智),然後再找出肇事者,他是要受到懲罰的,不然下次會害到更多人,要把他交由法律來處置,我們自己不能出於私憤而動用私刑(避免種下新惡因)。
我佛慈悲,每一份惡因總有人在嘗著惡果,至於誰在嘗著惡果,是無辜還是罪有應得,在佛眼中都一樣,都很可憐,都不該受著這痛苦,而只有把一切的惡因都解決,才不會有人再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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