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2017年遊泳救生員及遊泳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各縣(市)區體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執行《全民健身條例》,推進我省遊泳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工作,提高我市遊泳場所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保障和維護遊泳場所消費者的權益,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今年計劃開辦4期遊泳救生員和2期遊泳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鑑定機構
廣東省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
二、培訓機構
體育行業國家職業資格肇慶培訓基地(市體育學校)
三、培訓對象
(一)遊泳救生員(初級)培訓班:從事或將要從事遊泳救生工作的人員。
(二)遊泳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初級)培訓班:從事或將要從事遊泳教學工作的人員。
四、申報條件
(一)初級遊泳救生員申報條件
1、年齡在18至50歲之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具備較好遊泳技能,能達到以下標準者:①25米定向快速遊男子22秒、女子25秒內完成;②潛泳20米(蹬
邊出發);③能連續遊200米以上(不限泳姿)。
(二)初級遊泳社會體育指導員申報條件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2、持有國家體育總局和國家人社部頒發的遊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3、具備較好的遊泳技能、熟悉蛙泳、自由式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每期培訓開班前5天(每期接受報名40人,經考核錄取開班人數,額滿即止);
2、報名地點:
(1)、肇慶市西江北路市體育中心北門(外圍)西北角小型足球場二樓辦公室;電話:2831010,
(2)、肇慶宋城路(潮流站樓下)七星體育用品店;電話/傳真:6812512,
總聯繫人:13413877066 亨利
六、培訓、考核時間和地點
序號
培訓日期
培訓項目
培訓地點
級別
人數
申請鑑定時間
(考試)
1
3月25-29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4月7-8日
2
4月8-12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4月15-16日
3
4月10-14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4
4月17-21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4月27-28日
5
4月22-26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6
5月6-10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5月13-14日
7
5月8-12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8
5月16-20日
遊泳救生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40
5月20-21日
9
6月16-20日
遊泳指導員
錦繡山河泳場
初
50
6月21-22日
七、費用
1、遊泳救生員培訓費760元,考核鑑定費240元(由廣東省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站收取,培訓基地代收);遊泳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費1000元,考核鑑定費240元(由廣東省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站收取,培訓基地代收)。
2、學員資料費、食宿、交通費自理。
八、考核辦法
1、遊泳救生員職業資格證實行考、培分離,培訓結束後由廣東省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站組織有關專家對培訓基地的學員進行理論和技能考核;
2、通過考核者可獲得由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初級遊泳救生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統一、通用;
九、其它
1、報名時需填交「體育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審批表二份、身份證、學歷證明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複印件兩份,交大一寸藍底照片6張,資料不全者不予接受報名。
2、培訓時請自帶遊泳衣褲;
3、參加培訓的學員須嚴格按照培訓時間參加培訓,自覺遵守培訓紀律,無故缺勤3次者將不予申報考核。
4、相關內容可登錄以下網址瀏覽:
http://www.zhaoqing.gov.cn/(首頁→信息公開→組織機構→市政府組成部門→體育局)
肇慶市體育學校
2017年3月21日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照
片
政治面貌
最高學歷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參加工作時間
累計從事本職業時間
原職業項目
/(等級)
原證書編號
畢業時間
畢業學校
專 業
學 制
學 位
工
作
簡
歷
運
動
成
績
推薦
鑑定
培訓指導師意見(培訓師籤字):
推薦單位(蓋章) 負責人(籤字): 年 月 日
相關
材料
審核
意見
審核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鑑
定
信
息
理論考試成績
鑑
定
日
期
鑑定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技能考試成績
準考證號
證書編號
證
書
核
定
年 月 日
證
書
核
發
意
見
年 月 日
附件名稱
備註
報名方法
救生員憑回執二維碼掃描進群,可直接列印救生員回執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