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下午,河北省石家莊某小區內一名不滿4個月大的女嬰從5樓墜落,所幸被正在該小區派件的快遞小哥救下。隨後,此事在網絡上也是鬧得沸沸揚揚,不少網友紛紛好奇究竟是誰讓女嬰墜樓的? 畢竟女嬰僅四個月大,絕無可能自己爬出窗戶導致墜落;而且她的家人又在哪裡? 隨後,更有網友爆料孩子很可能是被親生母親扔下樓的。
2020年11月30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某居民小區,一名女嬰躺在金屬防護網上,渾身上下只穿了紙尿褲,一名快遞員發現後立刻將其抱起,並聯繫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
據目擊的居民講,孩子是被她的母親從5樓扔下來的,幸虧樓下有一層金屬防護網,但巨大的衝擊力還是將防護網砸出了一個坑。
隨後,孩子被送往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臨床診斷結果為「顱內出血、休克」。可是,孩子的父親不願意做更多檢查,當天就把孩子接回了家。
愛心媽媽:當天我去的時候孩子的眼睛不會動,也不像正常的孩子,就挺平靜躺在那裡,一直吐東西噴東西,我說這樣是不正常的,咱們去醫院看看,我說不是有腦出血嗎,爸爸說了他看小說,裡面神醫說拿一根針從頭頂扎進去,血就出來了,我也不知道他是跟我們開玩笑還是怎麼著的。
石家莊救助站人員:當天我們就介入了,我們一起帶著孩子和他的父親去的醫院,醫生說留院觀察,但是孩子父親不同意。
雖然嬰兒出現了腦出血、腎積水、頂骨骨折等多種症狀,但孩子父親卻拒絕治療,並籤署了《放棄治療協議書》。直到當地街道工作人員再三勸解,孩子才被送進了重症監護室。
河北省兒童醫院孫軍峰:孩子已經清醒了,但是還是精神比較淡漠,反應還是比較遲鈍的,現在我們都是密切觀察,目前來說,生命體徵是平穩的。現在主要是兩個危險,一個是繼續出血的問題,因為她已經有貧血了。第二就是說有感染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這名女嬰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墜樓了。然而,孩子父親對此的態度卻讓人無法理解。
採訪過程中,很多市民都對孩子父母是否還具備監護能力表示質疑。那麼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不能履行監護職責,孩子又該怎麼辦呢?
據了解,明年1月1日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6月1日將施行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監護職責以及保護未成年人的幹預措施都做了更加具體和明晰的規定。
截止記者發稿前,當地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並按程序對女嬰的母親魏某開展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同時,相關部門也已經啟動社會救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