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是條高壓線
但心存僥倖的人依然存在
昨晚
一男子醉酒後還駕駛摩託車
被交警逮個正著
1月13日21時許,三亞交警海棠大隊在林旺南莊大道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依法攔截一輛瓊BQ1**1號牌的二輪摩託車。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李某才(男,38歲)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53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後,交警路管員將其帶往三亞市中醫院進行進一步血液檢測。
經檢測,李某才血液內酒精濃度為19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核查,李某才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
李某才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8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90條、《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2條相關規定,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醉酒狀態下
駕駛人反應時間會變長
對路面情況的觀察力也會明顯下降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醉酒駕駛摩託車極易失去平衡
且保護性較低
駕駛人和乘車人生命安全難以得到保障
三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遠離酒駕!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