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 ,市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十一次會議。會議決定,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於2020年2月12日至14日在市區召開。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吳善平主持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河源市革命遺址保護條例(草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規定,地方性法規實行三審制,本次會議為一審。會議認為,河源是中國革命策源地之一,目前我市革命遺址保護亟待加強,很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加以保護。會議對條例的必要性、合法性及可行性進行審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市政府關於提請綜合整治東江新豐江市區段水環境議案結案的議案。會議認為,三年來,市政府以問題為導向,採取有力措施,市區段水環境明顯改善。會議建議,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持續提升水環境整治工作。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市政府關於市七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關於列席和邀請列席市七屆人大七次會議人員的決定、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備案審查工作的報告、河源市七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小聰、吳素香、胡為達及其他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副市長林少威,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同志等列席會議。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
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的決定
(2019年12月31日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定: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於2020年2月12日至14日在河源市區舉行。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議河源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河源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審查河源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0年預算草案,批准河源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0年市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河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河源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部分組成人員;
八、其他。格審查報告及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