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防禦性專利戰略的技術先進企業一般會申請很多專利,步步為營、嚴密市防、既注重將自己的核心專利保衛起來,也注重在競爭對手的核心專利四圍布局專利。採取防禦性專利戰略的技術後進型企業注意在競爭對手技術必經之地布局專利,即使這些專利與自己的企業的產品毫無關係。這些企業注重交叉許可潛力,布局的焦點在競爭對手技術相關的領域。
防禦性布局策略
通過專利申請和確權能有效地防止競爭對手控制自己。例如,為了防止競爭對手對自己研究、開發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企業對自己打算不實施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這是企業的一種設置障礙保護自己的做法,可以預防競爭對手利用專利權攻擊自己。
(1)稻草人策略
稻草人策略的目的就是將競爭對手嚇走。方法是申請一系列模稜兩可的專利,讓有意進入該領域的企業望而生畏。採用這種策略的專利企業自己知道這些專利並不穩固,但競爭對手跟得太緊,只能以這種手段將競爭對手逼退。
這種策略用於對專利大規模布局不習慣的行業,這些行業專利糾紛不多,企業對專利糾紛也唯恐避之不及,不會對專利稻草人進行仔細研究和審查,所以威懾性的「稻草人」才會生效。
這種策略也可以用於競爭對手都是小企業的情況。大企業會花錢審查相關專利,尋求繞過,小一些的公司不會花錢繞過,只會乖乖保持距離。這也就是有的外國公司將其已經喪失新穎性的技術在中國申請專利的原因。
(2)破壞者策略
申請若干專利,破壞強勢競爭對手的「隔離」或「設計自由」布局策略,通過這些專利以換取競爭對手的交叉許可。
產業跟隨者或新進入者引進新的技術或新的材料或新的結構,可以發展「破壞性技術」,直接切入產業技術開創者所構築的「專利堡壘」而予以破壞,迫使競爭對手讓出市場。
(3)包圍策略
圍繞式布局策略為日本人常用,又稱為「木樁籬色策略」,方法是以多個應用性專利包繞或圍住競爭對手的基礎或關鍵性專利。阻斷競爭對手一切商業化的論徑, 便競爭對手的研發和生產無路可走,迫使對手進行技術交互授權談列。
這種策略需要一定規模的企業採用,因為需要大量的專利申請,費用不低。
就集中申請策略而言,企業在面對競爭對手基本專利包圍時,為給對手實施反包圍或為有效保護自己的專利範圍,可以根據情況集中申請大量專利。
(4)隔離策略
也就是在自己申請的核心專利周圍布局申請替代性方案,防止競爭對手在核心專利四周開發。這樣就可以將自己的技術領域以及相關市場從競爭對手那裡隔離出來。這是專注於特定技術及產品領域的中等規模企業防禦性專利布局策略。
以傳感器型剃鬚刀為例,吉列首先為傳感器型剃鬚刀的核心「懸浮角度構造」申請了專利權,他們隨後又申請了22個專利權,這22項專利權共同構成製造傳感器型剃鬚刀的外圍專利防線。吉利建立了由22項專利權構成的銅牆鐵壁,而且這些專利權的權利請求之間都環環相扣,沒有人再能抄襲他們的傳感器型剃鬚刀了,這一種新產品的專利設計活動才告一段落。
(5) 「設計自由」策略
這種策略的目的是保證每個可能的未來設計和商品化都暢通無阻,防止他人在自己可以開創的技術領域布局專利對付自己,影響企業的未來研發。這種策略要求企業向掃雪機一樣不斷布局前瞻性專利保持未來研發道路暢通,這就要求公司在各個有關的技術發展領域布局專利。
這種戰略對付生產性企業有用,是國際跨國大公司的標準選澤,但是在面對沒有產品生產的專利許可公司來說存在一定問題。布局再密,考慮再周到,也不免存在疏忽和漏洞。不免為專利許可公司所乘。這就如獨裁者僱傭了很多衛士,但仍然不能阻止刺客一樣。
這種策略要求有很大的經濟投入,非國際跨國公司沒有這樣的實力。
(6)聲東擊西策略
這種策略的目的是幹擾競爭對手注意力。方法是在主要產品技術以外的領域申請一個或系列專利,誤導競爭對手,使競爭者難以洞悉己方真正的技術發展方向,達到聲東擊西的目的。這時可以在申請專利後要求提早公開,但遲遲不進入實審。這種策略又稱為「鳥誘子策略」,在大公司研究和經營戰略方面時有所見。
例如,在特定情況下,企業為了避免使自己的技術開發戰略被競爭對手獲悉,在將認為符合專利條件的項目申請專利的同時,也有意將認為不具備專利條件的項目申請專利,旨在迷惑競爭對手,使其產生錯誤信息。
( 7)敵進我進
企業的專利如果要發揮效能,就必須關注競爭對手產品市場和專利布局,在他們的領地一產 品或服務領域申請專利。
技術發展到現在,很多產品的生產都涉及很多專利,大家將這種情況稱為專利叢林。隨著專利叢林的出現,專利由產品生產的壟斷權退化為產品生產的排他權。也就是說,擁有專利不等於企業可以生產相關產品,企業獲得的實際上是阻止別的企業生產相關產品的權利。
很多企業委託代理人建立專利組合以儘可能地保護新技術和新產品。這些努力的動機和費用是為保護自己的創意不被抄襲,希望圍繞專利的技術建立自己的商業王國,建立一個牢固的專利組合,使企業的生意不被抄襲者侵擾。但是,在專利叢林時代,這種向內聚焦的專利戰略是沒有實際意義的。
對中國企業來講,要實現與機構競爭對手的交叉許可,必須關注競爭對手的產品、市場、服務、專利布局,只有企業的專利讓競爭對手沒有繞過手段時,他們才有可能同意減少專利許可費或同意交叉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