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睢寧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巡邏至永安路歐洲城旭旺超市門口時,發現一輛小轎車違規停放。民警便依法開具了《機動車違法停車告知單》,並採取拍照的方式固定相關證據。
讓人沒想到的是,不久後,違停車主仝某對處罰不滿,將違停告知單拍照發朋友圈,並附侮辱性文字,以此發洩私憤。
發現這一情況後
睢寧交警大隊立即開展調查
隨後將信息反饋到轄區睢河派出所
迫於法律的壓力,仝某主動投案自首
哦吼,自首了~
倒是給我們的民警「省心」了
那我們來聽聽仝某是怎麼想的
「我的車是在12月14日在永安路上被交警貼條的。當時我心想到超市裡一會就出來了,看到貼條心裏面比較氣憤,就發朋友圈辱罵了交警。我現在知道錯了,也比較後悔,希望大家不要犯同樣的錯誤。」
仝某發朋友圈辱罵交警影響較為惡劣
因其有投案自首情節並如實供述違法事實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睢寧警方依法對仝某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
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民警提示
公安機關執法有嚴格的規定,如果對處罰不服,市民可以提出行政複議或向上級機關提出申訴。網絡平臺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絡平臺公開辱罵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大家都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言行要負責。
大家要引以為戒
千萬不要因為受到處罰而一時頭腦發昏
做出讓自己後悔的事
來源:無線睢寧
主編 李旭
監製 周靖霏
總監 朱漢東
【來源:名城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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