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那些事兒 系列報導③
老成都戀愛攻略 華西壩約會拉個娃娃打掩護民國時期成都婚嫁明顯有了「中西結合」的色彩。
1919年,華西壩上成都人劉謙、趙容仙結婚,有傳教士陶維新(最後一排最高者)等外國人參加婚禮。
民國時期成都有了集體婚禮。
清末,新娘婚前不能拋頭露面,以小竹筐罩臉。
清末一對不般配的夫妻。
民國初期娶了中國女士的外國傳教士和他們的孩子,情景和諧。
春天是戀愛的季節。
《詩經》中有「靜女其殊,俟我於城隅」「所謂伊人,在水一方」「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都是春季男女約會的歷史記載。古代男女多在春光明媚的水邊桑樹林中約會,並以歌謠贈答,「桑間濮上之音」成了先民們追求自由愛情的情歌。
明代大文人張居正說:「霜雪之後,少加和煦,人即『懷春』。」到了清末民初,雖然大多人的思想觀念仍趨保守,但「春」蠢欲動的心只增不減。春暖花開的浪漫季節,商場、茶樓、廟會都是男男女女之間暗送秋波之地。
今天正好是情人節,還沒有啥打算的青年男女,倒不如來看看老成都時期的春季「戀愛攻略」。
清末成都,封閉保守,男女不可能「明目張胆」約會,大多數人只有在繁華的勸業場(今總府街商業場)一飽眼福。
正如李劼人說,「勸業場內既能吃茶,還可以看很多女人!」四川省著名歷史文化學者鄭光路解釋,「封建禮教舊規下,婦女『藏在深閨人未識』。但有了勸業場,尤其在春季,婦女可以扭扭捏捏以購物為名,頭插鮮花刻意裝扮出來見見世面。」
對於當時的男人來說,自然也多了一處審美之地。「新藤小轎碧紗緯,坦道行來快似飛。裡面看人明了否,何緣花貌總依稀?」
不遠處的春熙路,在1925年剛建成之時,就成為青年男女約會逛街的首選之地。
鄭光路說,讀當時竹枝詞可略知一二,「幾個村姑入市來,后街逛過逛前街。偶然逛到春熙路,扯點花標好做鞋」「社會年來大不同,女郎剪髮遍城中。旗袍開個高高領,底事花鞋又著紅?」「十指纖纖玉筍排,春熙路上任徘徊。途行屢把牙籤倩,表示方才陪酒來。」
1909年,商會樊孔周等人建立悅來公司,在成都勸業場後門華興正街的老郎廟建成了「悅來茶園」,每天各戲班輪流演出。實行買票(以有號銅牌為票)對號入座。「悅來茶園」專設有女賓廂,封建閉塞的成都,男女自由交際由此而有空子可鑽。
當年守舊人士大發牢騷:「悅來戲院一開,更不成話,男女不分……」有人反駁:「那是分開的,女的在樓上。」守舊人士更氣憤地說:「說什麼分開?男的看得見女的,女的也看得見男的。有些男的敬女的點心,叫小夥計去送信,女的又叫老媽子給男人送手巾,偷偷約地方會面,成啥子名堂!」
在鄭光路所著《成都「變臉」—中國城市近代化縮影》(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一書中,記述了男女約會的時代變化,民國時期聚豐餐館老闆李九如在少城公園開設新式「永聚茶社」,設立多處包廂以便女性來喝茶。
當時男女約會或者初次相親,很多由媒人牽線約見於此……之後,省內女性進茶館漸成風氣,當時竹枝詞戲謔道:「公園啜茗任勾留,男女雙方講自由。」
鄭光路說,民國時期成都有首兒歌:「戀愛經濟化,去逛華西壩。買根棒棒糖,一人舔一下。」繪聲繪色地顯現出華西壩上男女約會情景。
上世紀40年代,華西壩上有一家笑稱為「剃頭茶鋪」的簡陋西餐館。一杯咖啡可以坐上一兩個小時,供大學生們卿卿我我。有人譏笑捨得花錢進去的男學生,「悶著腦殼闖進去,剃光腦殼滾出來!」即把錢花得精光如剃光頭。
那時華西壩上的大學生談戀愛很公開,也有人不好意思,要拉個小娃娃「夾蘿蔔乾」。用現在話講是當「電燈泡」,用意是起掩護作用。
北大教授吳荔明接受作家岱峻先生採訪時,她回憶童年趣事:「我小時候胖嘟嘟的,很招人喜歡,經常有此『美差』,既可看電影吃好喝好,還可以各處觀光。我已記不清被『夾』了多少次『蘿蔔乾了』,只記得吃了很多的冰激凌,還有春熙路看電影……看完電影吃賴湯圓、吳抄手。我傻乎乎地只管享受。我媽媽也很放心,誰帶我走都無所謂」。
許多學生在「華西壩的鐘聲」為題的國文作文中,充滿深情地讚美這所中西合璧的美麗大學,下面是一些句子:「鐘聲響了,夜幕低垂,有的教室變作臨時舞場,燈火輝煌,高跟鞋、口紅、篷篷咔咔,起舞翩翩,夜間草地,留下多少浪漫。」
鄭光路說,直至他上世紀70年代求學時,華西壩鐘樓下、池塘邊,依然是春光下燕子雙飛,柳蔭下男女成對……那景象如春之圖畫。
舊時正月十五叫上元節。上元的晚上叫元夕、元宵或元夜。也就是燈節。「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是情人約會的好時間。
南宋詩人陸遊在《丁酉上元》詩中大誇成都燈會盛況:「突兀球場錦繡峰,遊人紅女擁千重」。直至民國時期,最熱鬧的東大街、科甲巷等處,每晚火樹銀花、熱鬧非凡。《錦城竹枝詞》說:「府城隍廟賣燈市,科甲巷中燈若干。萬燭照人笙管沸,當頭明月有誰看?」
「暮春天氣踏青遊,笑向阿郎話不休。蝴蝶也知儂意樂,雙雙飛向玉人頭。」這是清末民初成都文人王克昌《春遊竹枝詞》中詠成都人踏青的詩句。彩燈、鮮花都洋溢著浪漫的氣息,這人來人往,眉目傳情間,春節期間的燈會花會自然也是老成都年輕人約會的好時機。
但在燈會或者花會上,民國初期政府仍規定「男女有別」:男人沿舊大路的男賓入口,女人則走另一條新開的路進會場。鄭光路說,當年當局為防範「有傷風化」,有許多規定,「入口端因女界開,小橋一座架河隈,勸郎且莫傷離別,轉過灣灣就攏來」。
為何如此防範?鄭光路解釋,因每年青年男女在花會中勾肩搭背太親熱了,被罵為「軃神」(當時把不正經男女稱為「軃神」),二仙庵外專門立了兩根「軃神樁」,逮住這些男女就綁在「軃神樁」上抽馬鞭子嚴懲。
可見戀愛約會竟然有大風險!
當時花會中還發出「少婦切勿豔妝」的告誡,以為會引來不必要的騷擾和麻煩,有時不得不出動巡警解圍。當時的報紙也作出評論:「婦女遊會,本不宜豔妝,更兼夫婿輕薄,焉能不發生此怪狀也?某婦苟非巡警保護,尚不知如何結果也!」官方公開呼籲,遊會的青年女性自重自愛,衣飾不要太暴露。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楊晨
本版圖片來自鄭光路著《成都「變臉」—中國城市近代化縮影》
(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