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教育局發布《福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教練員招聘辦法》,計劃在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20名校園足球教練員。
具體招聘辦法:
一、校園足球教練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足球事業。
2、應聘教練員年齡(男20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女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具有帶隊參加過足球比賽經歷。
3、足球教練員需具有相關的專業知識,持有D級及以上教練員資格證書或近三年參加過體育部門組織的足球教練員培訓和教育部門組織的校園足球教練員培訓的應聘者優先錄取。(如證書未發放到位,需提供培訓單位證明原件)。
4、無違法犯罪行為。
二、報名工作
(一)應聘人員需在3月16日前將下列報名材料發送到福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語處指定郵箱:634956003@qq.com,電話:0591-83312694。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1.D級及以上教練證或其他足球教練員培訓證明掃描件;
2.獲得相關榮譽證明掃描件;
3.《福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學校教練員招聘報名表》;
4.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掃描件(一年內有效,一票否決)。
三、招聘考試
1、招聘考試時間:待定,地點: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
2、考試辦法:應聘校園足球教練考試採取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以及教練資格等級加分的綜合考試辦法,具體辦法如下:
(1)足球運動技能測試(70分):足球運動技能測試參照《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準(試行)》中,運球、踢球、比賽等方面綜合評價足球技能水平。
(2)筆試(30分):足球理論知識考試。
(3)足球教練員資格加分(10分):校足辦依據崗位條件和報名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定,持有C級及以上教練證(10分);持有D級教練證(7分);持有其他足球教練員培訓證明的(5分)。資格得分以最高得分項為準,不兼得;
5、福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辦公室根據考試成績、加分因素相加得出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招聘教練員名單,教練員應服從福州校足辦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取消聘任資格,並由全部應聘教練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聘用及管理
(一)足球教練員上崗後按照政府購買崗位的方式實行合同化管理,由福州市教育局與招聘教練員籤訂聘用合同,每周訓練、指導比賽課時不少於10小時,每年一聘。招聘教練員社會保險、公積金由本人或原單位負責。
(二)市聘足球教練員由福州市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學校)雙重管理,每月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教練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發放工資待遇和續聘的依據。
五、待遇
市聘足球教練員工資:3500元/月
六、招聘監督
福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語處:0591-83312694
福州市青少年校園足球教練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