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泰州市民周女士反映,近三年來,她71歲的父親在市區一家美容美髮店,前前後後累計消費了近百萬元,其中最高一筆消費高達28萬元。那麼,這到底是怎樣的美容項目呢?
談起美容的消費經歷,周女士的父親周老稱,三年前,位於海陵區錦綉花園小區北門的一家美容美髮店剛開業,他在那兒充值了一千元用於理髮。
他最開始是在美髮店裡面剪頭髮、做按摩,後來工作人員向他推薦了一個醫美項目。據說做了這個醫美項目可以讓人變得更加年輕,這讓渴望重拾青春的周老動了心。於是,2019年7月7號,周老在這家店工作人員的推薦和帶領下,來到市區另一家美容機構做了一系列醫療美容項目。
「這一天就花掉了28萬,做了一個眼袋,包括臉上除皺,一個頸紋」。儘管手頭有些積蓄,但一下子消費了28萬元,周老還是有些心疼,但想到做這些醫美項目能夠變年輕,他心裡還是蠻期待的。可是,一年多時間過去了,周老發現,這28萬花出去了,並沒有達到他想要的效果。
周老花費的28萬到底做了哪些醫美項目呢?這些收費又是否合理呢?這家美容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7月,周老確實在這裡做了面部青春逆齡、祛除眼袋、頸部除皺等一系列醫美項目,可是給周老做醫美項目的並不是他們的工作人員。
負責人管先生表示,當時是南通一個醫療機構的人說,泰州有客戶要做手術,到南通去做不方便,想借用他們的場地來做手術,他考慮是同行介紹,另外自己的美容機構有相應資質,就答應了對方。
據管先生介紹,他的美容機構僅僅是給南通這家醫療機構提供了醫美手術的場地,收取了一些場地租用費,至於對方向周老收取28萬元費用的問題,他並不知情。
那麼,南通這家醫療機構是否收取了周老28萬元的醫美手術費呢?記者撥通了這家南通美容機構的電話。在電話中,對方表示,近期會跟周老商量解決這件事。
目前,針對此事,市場監管部門也已經和周老取得了聯繫,並且進行了調查。
事後經過協商,南通這家美容機構同意退還周老10萬元的醫美費。但是這三年來,周老在錦綉花園北門這家美容美髮店消費了近70萬元,又包含哪些服務內容呢?這家店又是否存在誘導消費呢?
周女士認為,按摩不可能需要支付如此高昂的費用,她懷疑父親是被美容院欺騙了。為此,周女士也曾經多次前往這家美容美髮店尋求答案,但一直沒有得到結果。
根據店裡工作人員提供的周老2019年至今的消費記錄。從中可以看到,在這一年多時間裡,周老的消費次數達到百餘次。
周老告訴我們,上個月,經店員推薦,他在這家店又花費三萬多元購買了一個服務套餐,原價三萬九千多元,可以消費二十次。
什麼服務套餐價格竟然高達三萬多?隨後,店內工作人員拿出了一本價目表,指出了其中一項標價為15520元的服務套餐。這名店員聲稱,周老購買了兩套該套餐。不過在查看中發現,這項服務竟然是針對女性的私密養護套餐。
店員隨後解釋,之所以給我們看這個項目的價格,僅僅是提供一個價格參考,因為周老當時充值三萬元辦理的服務項目,他們目前還沒有制定價目表。
既然還沒有形成價目表,這家美容美髮店為何已經收取費用,並提供相關服務呢?沒有明碼標價,僅僅告訴顧客消費了什麼項目,就收取高額費用,美容美髮店的這種行為是否合法呢?對此,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商家的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目前,他們已經責令該美容美髮店限期整改。
周老三年內在這家美容美髮店累計消費數十萬,如此價格高昂的服務是否涉嫌欺詐或誘導消費呢?泰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過調查,周老在沒有受誤導受欺騙的情況下發生的消費行為,應當認為不存在消費欺詐的問題。
經過協商,錦綉花園北門的這家美容美髮店同意退還3萬元給周老作為補償。
中國消費者報報導(記者劉浩)靚靚醫美公司(以下簡稱靚靚醫美)設立「童顏魔法」等醫美項目,因欺騙消費者而被告上法庭。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市一中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公開宣判這起醫療美容服務合同糾紛上訴案,並認定靚靚醫美公司在「童顏魔法」項目中存在欺詐,要求其退還原告服務費55萬餘元,並賠償18萬餘元。
案情回放:花費百萬做美容卻毀容潘女士一直計劃通過美容讓自己更加精緻漂亮。2018年10月,潘女士了解到靚靚醫美公司有「童顏魔法」「W提升術」等項目,能夠通過手術顯著提拉肌膚,緊緻除皺,重返青春。靚靚醫美為她制定了總金額200多萬元的醫美項目,並給予打包價168萬元。
10月13日,潘女士接受第一項手術,外切去除眼袋。10月21日,進行「童顏魔法」及「W提升術」等醫美項目。在工作人員推薦下,雙方約定由兩位韓國院長分別主刀,「W提升」由吳院長主刀,「童顏魔法」由金院長主刀。
術後,潘女士按照注意事項仔細保養,等待傷口及身體消腫恢復。然而一個月後,潘女士發現臉部還是凹凸不平,眼瞼處還留下了一條顯眼的疤痕,整體效果與靚靚醫美宣稱的相去甚遠。潘女士還得知,「童顏魔法」及「W提升」術實施當天,自始至終僅有鄭院長一人實施手術,「童顏魔法」也未添加承諾的幹細胞,只是普通的自體脂肪填充術。潘女士遂以違約及欺詐為由,將靚靚醫美告上法庭,要求其退還美容費用100萬元,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今年4月,該案進行一審。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雙方成立醫療美容服務合同關係,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潘女士至靚靚醫美處共接受了兩次手術,在第一次外切眼袋手術中,靚靚醫美未履行充分的告知義務,使得潘女士在未獲得全面充分美容信息的情況下即接受了手術。靚靚醫美在操作過程中存在瑕疵,未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童顏魔法」術中,潘女士實際接受的手術僅為「自體脂肪填充」,靚靚醫美在添加「幹細胞」及手術醫生的安排上,對潘女士存在明顯的欺詐故意,應退還該部分手術費用,並賠償其一倍損失。
根據潘女士的實際支付情況,一審法院認定雙方約定合同總金額為100萬元。基於靚靚醫美的違約行為、欺詐行為,一審法院根據尚未完成的手術所對應的金額、第一次手術瑕疵履行的情況及第二次術中欺詐的情形,判定靚靚醫美退還潘女士服務費76萬餘元(包含「童顏魔法」項目11萬餘元),賠償損失11萬餘元。
潘女士與靚靚醫美均不服一審判決,相繼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上海市一中院經審理後認為,醫療美容服務專業性極強,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相對普通消費品的消費更為突出,因此對於醫療美容服務的接受者給予特別保護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宗旨。醫療美容並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而是人們為了追求更高層次如變美等生活需求而接受的一種新型服務,符合「生活消費」的特徵。靚靚醫美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民營醫療機構,提供有償醫療美容服務進而獲取利潤,符合「經營者」的特徵。
據此,上海一中院認為,本案醫療服務合同關係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調整範圍。因靚靚醫美在「童顏魔法」項目實施中存在欺詐,潘女士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懲罰性賠償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現其僅主張「退一賠一」系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於法不悖,應予以支持。靚靚醫美雖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欺詐,但並未針對全部已實施的項目,而僅涉及個別項目,且該項目可與其他項目相區分,故應當根據各個項目的實施情況是否存在欺詐並以該部分項目金額認定懲罰性賠償數額。最後,上海市一中院以168萬元打包價所佔打折價前服務費用總金額的比重,通過計算,判令靚靚醫美應返還未實施的項目金額37萬餘元,「童顏魔法」項目應退還18萬餘元,並賠償18萬餘元,合計74萬餘元。
法官說法:理性對待醫療美容本案審判長兼主審法官任明豔指出,醫療美容行業具有特殊性,醫療美容手術本身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和不確定性,醫療美容的效果除了與醫生水平、醫療服務質量等有關外,還與接受醫療美容服務的消費者自身的身體條件和術後護理等密切相關。
因此,對消費者而言,首先,應當對醫療美容保持理性的態度,如果要進行醫療美容,也應當謹慎選擇有資質、信譽良好的機構進行;其次,在訂立醫療美容服務合同之前應當對項目金額、項目內容以及主刀醫生等進行明確約定,並保留好醫療美容合同及相關證據材料;最後,針對醫療美容服務機構虛假宣傳、對消費者進行欺詐的情形,有關部門要加強醫療美容機構的監管力度,提高準入門檻,淨化醫美市場。
(原標題:7旬大爺花近百萬美容養生 最高一筆竟要28萬!)
來源:綜合自看看新聞、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