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港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下,經新設立的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換證中心)換領新智能身份證的預約期為24個工作天。申請人前往換證中心辦理申請前,可利用網際網路、入境處行動應用程式或電話進行預約。
需要換證人士
今次換身份證計劃的對象包括全港市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或是在本港就業(包括外籍家庭傭工)、投資、居留或者在港讀書的臨時居民,都需要換身份證。
換證所需的文件在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換領新智能身份證時,只須帶備你的舊款智能身份證。如你屬十八歲以下人士,必須由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換證手續。而陪同者必須出示其身份證。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該監護人須同時出示可證明其監護權的文件。
11歲以下人士,其同行父母任何一方或合法監護人須出示:
申請人的舊款智能身份證
申請人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例如有效護照,或最近學校證件)
申請人一張50mm×40mm的正面近照
面向鏡頭,表情自然
如選擇化妝,請用淡妝
如需配戴眼鏡,請選用不反光眼鏡最佳
換領身份證計劃開設了9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至晚上10時(公眾假期除外)。各換證中心均設有配額制度。申請人到換證中心辦理申請前,請先行預約。
在前往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換證中心)前,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經「香港政府一站通」、入境處行動應用程式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 進行預約。
申請人可以預約由下一個工作天起的24個工作天內的日子 (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經網際網路或行動應用程式預約的人士可預先填寫申請表格。
保安局局長會以刊憲形式宣布舊智能身份證失效日期,而在宣布之前大家依然可以使用舊身份證辦理出入境手續。
如果不在港人士不能在指定日期內換證可以在返港的30天內到任何一間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補辦換領身份證手續。
根據規定,所有市民都需要在指定限期內按自己的出生年份換領身份證,不能更改換領日期。如果市民真的不能在指定日期換領,可以授權他人代為領取。
今次換領身份證計劃為免費,市民不需付出任何款項。
根據規定,如果市民沒有合理解釋而未能在指定限期內換領新身份證,即屬違法,可被判罰款5,000元。所以大家都係乖乖地按指定日期去換領新身份證啦。
如果是老年人、失明人同體弱人士,認為換領身份證會損害自己健康或者他人健康,可以用書面形式向人事登記處處長申請豁免登記。
來信請寄:
灣仔告士打道7號
入境事務大樓12樓
人事登記處處長收
如果已獲得人事登記處處長批准毋須登記或申領身份證的人士可以無需參與今次換領智能身份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