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國早報】;
廣西演藝職業學院一學生
違反學校規定
私自在宿舍養寵物貓
學校工作人員發現後沒收寵物貓
該生檢討後想領回寵物貓
但遭到學校拒絕
11月28日
校方回應稱
學校已多次告知學生先自行處理
而收繳寵物貓是
出於學生安全考慮
01
學生:
帶寵物回宿舍養
學校收繳後拒絕歸還
小亮(化名)是廣西演藝職業學院2020級的學生,此前他曾有傷病,便養了一隻寵物貓調解心情。
小亮表示,在徵得舍友的同意後,他將打過疫苗的寵物貓帶回宿舍養。
▲小亮在宿舍飼養的寵物貓。
11月24日,學校進行宿舍檢查時,工作人員發現了寵物貓,便將該貓收繳。
▲學校在收繳小亮的貓後開出的檢查單。
次日,小亮遞交了檢討書,並希望學校能讓他把貓送回家。
小亮女朋友稱,他們多次和學校溝通,但學校未告知貓的去向,亦未答應將貓返還。
02
宿管:
收繳出於安全考慮
如何有效監管成新難題
11月28日,該校宿舍管理中心的一名負責人表示:
學生攜帶寵物進入學校宿舍飼養,存在安全隱患,學校此前就已經明令禁止這一行為。
學校近期陸續接到相關投訴,便進行整治行動。工作人員提前在宿舍出入口張貼了相關告知,要求學生自行處理,將寵物帶離學校,否則將予以收繳。
▲學校張貼的整治通知。
收繳的寵物要如何處理,為何不立即退還給學生?對此,該負責人道出監管高校宿舍飼養寵物的難處。
一方面,收繳後如果立即歸還給學生,學生就可能會存在僥倖心理,或者在宿管人員檢查時,悄悄轉移寵物,檢查後仍繼續違紀。
另一方面,如何處置收繳的寵物也是難題。以前是送給周邊的農戶或動物保護站之類,但有時對方並不接收。而逐一通知家長來領回去也不現實。
該負責人表示,他曾走訪過其他高校,發現也存在類似監管難題。目前,學校除了收繳以外,採取的是處分違規學生的管理辦法。
03
律師:
沒收是否侵權需看具體情況
建議先給學生自行處置權
小亮及女友認為,貓是學生的私人財產,學校的做法已涉嫌侵犯他們的財產權。
對此,南國早報南國法援趙明堂律師表示,是否侵權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學校未盡到告知義務,且在收繳後未經當事人同意就擅自將寵物處理,那就很可能侵權;
如果學校已盡到告知義務,且讓學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處理,但學生仍繼續違規,出於安全考慮,學校有權收繳寵物,而寄養寵物的風險或費用將由學生自行承擔。
趙明堂認為:
高校在處置學生飼養寵物問題時,應先做足宣傳工作,結合教育、警告、處分、收繳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置;另外可尋找一個動物臨時收養點,妥善保管處置學生的寵物,或不失為一個有效管理辦法。
28日下午,小亮及女友反映,目前學校已經通知家長來領回寵物貓。
來源丨南國早報記者陸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