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本節症狀有「禁」、「鼓」、「慄」、「如喪神守」,病因是「火」。禁與噤通,失語,不出聲也;鼓者鼓頷,戰齒也;慄為身體抖動,即寒戰;如喪神守,即神不守舍,輕度的精神失常。一般的風熱外感與傷寒、溫病初起,其邪在衛表,不致出現上述嚴重見症,當外感熱病發病多日,高熱不退,邪熱熾盛,一則裡熱難以外達,陽鬱不伸,出現真熱假寒,寒戰、戰齒之假象,若兼見四肢厥冷,即為熱深厥深,二則熱傷心神,表現為失語及神不守舍。這樣的證候在傷寒陽明證與溫病氣分證中亦可出現,屬於表邪傳裡,裡熱熾盛的外感熱病的劇期。不爾,勢將入營劫液,直至耗血動血,昏昧狂亂,種種危象相繼迭現。本條的症狀除了寒戰、戰齒、失語、神不守舍以外,應當與上條一樣具有發熱症狀,在原文中沒有提及,屬於省略。諸熱瞀瘛與諸禁鼓慄,如喪神守二條的共同症狀都是發熱、神昏(失語),前者伴有抽搐,後者兼見寒戰、戰齒,病因都是火邪,症狀的差異,尤其後者出現了寒戰、戰齒的假象,只有通過病機分析,才能不為假象所惑,避免診斷與治療失誤,這正是「病機十九條」所體現的強調辨證的核心思想,顯示了中醫學的客觀與科學。
十、諸痙項強,皆屬於溼
本節症狀「痙」、「項強」,病因為「溼」。痙為肢體強直,項強是頸項強直不能轉側,二者性質相同,惟有程度上的區別,以上症狀由溼邪所引發。對於本節原文,先賢頗有爭議。姑且存而不論。
十一、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本條涉及症狀為「逆」、「衝上」,病因是「火」。逆為上逆,應降而反升為之逆,衝上即逆上,要注意這個衝字,它含有突然與相對嚴重的意思,與中風證的中字相近,衝上者,突然而較劇的逆上也。臨床中突然出現而相對較重的逆上症狀如外風引動內風,風氣上逆,升而不降的中風;外感風熱,挾痰迫肺,肺氣上逆的咳喘,暑熱犯胃,胃氣逆上之嘔吐等。火性炎上,暴病多實,李士材曰:「陽邪急速,其病必暴。」以上病證發病驟急,證情相對較重,屬熱屬實者居多,熱之極謂之火,故曰「皆屬於火」。治療方法,亦以清熱、瀉實、降逆為法。
十二、諸腹脹大,皆屬於熱
本條症狀「腹脹腹大」,病因為「熱」。腹脹又兼腹大者,其證為臌,即現代醫學的腹水徵。按河間解釋,「陽熱氣盛,則腫脹也。」李中梓曰:「大抵陽證必熱,熱者多實。」可見本條中「皆屬於熱」的熱字不能單從字面去解釋,它含有陽證、實證與熱證的意思,但畢竟熱證與實證、陽證不同,因此把它作陽證與熱證解釋也許更為恰當。不論氣臌、水臌、血臌、蟲蠱,多屬於有餘之陽證與實證,有表現為熱證的,也有表現為寒證的。臨床中治臌脹,如柴胡疏肝加吞蘇合香丸治氣臌,實脾飲、附子理中合五苓、已椒藶黃合四苓等治水臌,調營飲加減治血臌,以及十棗湯、舟車丸之攻逐等,用藥有溫有涼、有峻有緩,以消實積除脹滿為其共同功用。
十三、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本節症狀是「躁」、「狂越」,病因為「火」。躁與狂越均由心神失治所至。躁者自覺煩躁不安,神志不昧,其證尚淺;狂越者,昏狂無制,或登高而歌,或棄衣而走,病已危篤。躁與狂越皆系熱擾心神,神明失治所致。臨床中常見外感熱病出現躁狂越症狀者,躁證多見於氣分無形熱盛與陽明實熱證中,為熱擾心神之輕者,表現為神情煩躁,躁動不安,有時譫語而問之能答,應用辛涼重劑以清熱,或投通腑瀉實以洩熱,熱清則神安,自然告愈。狂者多見於邪陷厥少之候,熱傷營陰,邪熱熾盛,內陷心包,神明被擾,神識昏昧,胡言譫語,甚者登高而歌,棄衣而走,或伴肢痙項強,治用清營湯加吞安宮牛黃丸之類,以挽危急。此為熱擾心神之極者,故曰「皆屬於火」。
十四、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本節症狀「暴」、「強直」,病因為「風」。暴,形容發病之突然與病勢之危重;強直,即頸項強直,四肢僵硬,角弓反張。對於四肢強直,角弓反張症狀,在《金匱》稱為痙證,分剛痙與柔痙,剛痙由外風所致,柔痙系內風引發,剛痙屬外感,柔痙為內傷,外感之痙,起病急驟,內傷之痙,發展稍緩,但證情同樣嚴重,而且具備風的特徵。本條證候起病驟急,當屬外感所致,由外邪襲傷而驟發強直症狀者如小兒臍風(破傷風),亦包括熱病邪犯營血,病入厥少之熱極生風而致的痙搐者。「風性動」、「風者善行而速變」,正由於本證發病驟急、病情進展迅速、症狀變化多端,具有動的特徵,因此曰「皆屬於風。」但臍風傷於外風襲入,熱病中出現之強直症狀為熱極生風所引發,屬於內風範疇,二者治法迥異,不可同日而語。
十五、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本節所述症狀是,在人體的某個部位,以手鼓之有聲,聲如鼓音,病因為熱。人體各部以手鼓之有聲者,唯有胸腹。中醫在診斷臌脹證時也採用以手扣腹的診法,聽其聲音,響亮如鼓聲者為無形氣滯,屬氣臌,音低而沉悶者乃有形邪積,為水臌、血臌、蠱臌之類。本節症狀為扣之有聲,聲如鼓音,系中空無物之特徵,常見於氣臌。氣臌由肝失疏洩,氣滯失運,結於腹中,引起腹脹,甚者腹大,病邪為鬱結之氣,其證為實但未必屬熱,治療方藥如柴胡疏肝合沉香蘇合丸,藥性偏於辛溫,符合「藏寒生脹滿」之經旨,故「皆屬於熱」的熱字,也不宜純作熱邪、熱證解釋,姑且存而不論。
十六、諸病胕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本文提到的症狀有「胕腫」、「疼酸」、「驚駭」,病因為「火」。張景嶽《類經》把胕腫解釋為浮腫,似乎不妥。《醫經精義》把胕腫改為跗腫,跗者足跗,即足背浮腫,比較合適。臨床中出現足部浮腫,伴有酸痛,同時因此而出現驚駭不安之狀者,如丹毒(急性淋巴管炎),熱痺(急性痛風性關節炎、急性風溼性關節炎)等,這些證候除了足部局部腫痛以外,往往兼有患處皮膚焮紅,撫之灼熱,由於疼痛烈劇,怕按怕碰,往往會出現驚駭不安之狀。上述證候,屬於陽證、實證,且為熱之甚者,熱之極便是火,故曰「皆屬於火。」本節原文也不能死讀,不能被胕(跗)字印定眼目,要舉一反三,不論肢體任何部位出現上述症狀者,同樣符合「皆屬於火」的病機特點,治則亦基本類同。
十七、諸轉反戾,水液渾濁,皆屬於熱
本節症狀有「轉」、「反戾」與「水液渾濁」,病因為「熱」。轉為扭轉,反為角弓反張,戾為曲,即曲身,水液指小便。凡出現肢體扭曲,角弓反張而尿黃混濁者,由熱邪所引發。在病機十九條中論述肢體扭曲、四肢強直、角弓反張症狀者,有「諸痙項強,皆屬於溼」,「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與本條「諸轉反戾,水液渾濁,皆屬於熱」,涉及的病因有溼、風、熱三種。溼為陰邪,熱為陽邪,風為百病之長,三者的屬性不同而引發的症狀相同,因此本節原文中水液渾濁的現象,是反映熱邪致病的症狀特點之一,也是與由風溼二邪致病相區別的辨證要點之一。由此可見病機十九條十分強調辨證的重要,必須根據細微的症狀變化,通過辨證,才能進行正確的病機分析,進而確立恰當的治則方藥,獲取療效。有人把水液渾濁作為一個並列的症狀進行詮釋,似乎欠妥。
十八、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本節無具體症狀,只指出「水液澄澈清冷」,病因為「寒」。水液,泛指人體所有的排洩物,澄澈清冷即透明稀薄,與上條水液渾濁之稠厚濃濁相對照,作為鑑別證候之寒熱虛實的辨證方法。例如:痰熱咳嗽者痰稠厚,風寒咳嗽者痰稀白;癰毒的膿液稠黃,陰疽的膿液清稀;經血色淡而稀多虛寒,稠厚色深為實熱;腹瀉之大便清稀多水為虛寒,稠厚惡臭屬實熱;外感鼻塞涕出稠厚者屬風熱,涕出清稀者多風寒;小便量多清澈為寒,量少混黃屬熱;帶下清稀如水為虛寒,濃稠色黃為實熱;嘔吐物完谷不化為寒,腐濁酸臭屬熱等,都是臨證時常用的辨證依據。寒熱虛實之陰陽有別,治則方藥亦迥然不同,本條所指並非一個特定的證候,而是一種辨證的方法,病機十九條體現了辨證在中醫治療中的重要地位。
十九、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本條症狀有「嘔」、「吐酸」、「暴注下迫」,病因為「熱」。嘔是嘔吐;吐酸即嘔酸,或曰泛酸;暴者形容起病急重;注,「一瀉如注,」形容瀉勢之甚;暴注即嚴重的急性腹瀉;下迫,肛門的窘迫症狀,如裡急後重。急性腹瀉,一瀉如注,伴有裡急後重,以及嘔吐,泛酸者,屬於實熱證,如急性胃炎、急性腸炎之類。胃統六腑,六腑以通為用,胃氣以降為順,今熱邪與宿食互結,壅積在胃,胃氣不降而反上逆,遂致嘔吐,吐酸。熱壅腸道,小腸不能受承,大腸無以化物,傳導失其常度而腹瀉,暴注下迫。凡此皆為實熱之證,故曰皆屬於熱。如三黃瀉心湯,既治胃家實熱之嘔吐、泛酸,亦可通因通用治療實熱腹瀉。
我們學習「病機十九條」,應結合《內經》本身的有關內容相互印證,參考後世諸賢的有關注述加深理解,更要注意連繫臨床實例深入思考,想想原文的內容是否切合臨床,是否能應用於臨床,在臨床中如何應用,這樣才能增加收穫,提高理論與學術水平,達到學有所本、論有所據、法有所依,臨床工作時視野開擴、思路活躍、辨證精細、治法多樣、處方簡約、用藥靈動,療效不斷提高。最後補充一點,在十九條病機中,每條所涉及的症狀多少不一,其間或由病因所聯繫,或因辨證所需要,把幾個症狀聯繫成一組,一般來說不要把它割裂成為一個個單獨的證候或症狀去理解,以免有失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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