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7日訊 12月3日,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0年第8號)》稱,17批次藥品不合格。
根據公告,該17批次藥品涉及武漢太福製藥有限公司、四川省卓宇製藥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除標示武漢太福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夜寧顆粒外,其他16批次藥品均為中藥飲片。
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同時,已要求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具體情況為:
經瀘州市市場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武漢太福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夜寧顆粒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裝量差異。
經巴中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省卓宇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白鮮皮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鎂鹽、鋁鹽及總灰分。
經巴中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天然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白鮮皮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鎂鹽、鋁鹽及總灰分。
經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四川省天府神龍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德陽市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及眉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瑜虎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分別為性狀、含量測定及藥屑雜質、含量測定。
經廣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江西國都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仙茅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綿陽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四川省中興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蒼朮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內江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成都市天晟中藥材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醋沒藥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酸不溶性灰分。
經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五盛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炒蒼耳子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宜賓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利民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批次土鱉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酸不溶性灰分。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四川神農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金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成都吉安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金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四川啟隆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藥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顯微鑑別。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樂山市康發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藥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顯微鑑別。
經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四川金林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山藥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顯微鑑別。
經自貢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為四川康泉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地丁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酸不溶性灰分。
經雅安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標示為四川省泓圃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仙鶴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責任編輯:楊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