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條新聞:王娟與丈夫李軍(均為化名)相識的第25年,王娟一紙訴狀遞到了法院。
王娟上有公婆,下有兒女,還有一個智障的小姑未出嫁。本應努力持家創業,但李軍一直沉溺於賭博當中。這樣的家庭王娟想要離婚,卻被法院駁回。
加上前段時間還有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討論。
我們發現想找一個願意和自己結婚的人是一件難事。現在連想和自己討厭的人離婚也是一件難事了。
婚姻是自由的,應該建立在雙方自願,平等的前提下。可是看看真正婚姻的實質,我們會發現並不是完全的自由與平等。
成年男女走進婚姻的目的:
一、一個人維持生活吃力,需要另一半共同支撐。
二、繁衍後代。
三、需要家的溫暖和親人的陪伴。
四、真心愛一個人,想一輩子在一起。
離婚的幾種情況。
一、感情破裂,不願意在一起,雙方協議離婚。
二、有一方出軌,或拋棄另一方,單項結束婚姻關係
三、另一半有不良嗜好或家暴行為,逼迫另一方選擇離婚。
四、婚姻家庭貧困,生活無法再繼續下去,一方想選擇更好的出路。
五、現在很多年輕人通常會因為一點兒分歧或意見不合,草率的結婚或離婚。不想被婚姻束縛。
婚姻是一種契約關係,說是要保護婚姻裡弱的一方,事實是提出離婚的也不全是弱的一方,大多情況是弱的一方一直都會委曲求全,盼望錯誤方迷途知返。畢竟選一人終老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況人生也沒有那麼多機會讓人第二次的選擇。即使這樣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都成了困難的事情。
我有一個表姐,在結婚一年之後,發現自己的愛人有潛在精神病。這種病不定時的就會犯病,特徵就是沒有理智的對她進行毒打,有一次用菜刀把他的小手小拇指都給剁掉了。
發現他有病的時候,表姐已經懷孕了,後來有了小孩兒。想著要是離婚了孩子怎麼辦?如果帶著孩子也不好再找下家。把孩子扔下沒有父親和母親的照顧,孩子這輩子也就完了,為了孩子,表姐就一直忍受著,現在兒子已經結婚。
我們曾經無數次的替表姐委屈,可是誰也代替不她的生活。
最後
婚姻就是一場賭博,誰不知道結果是好是壞。就像錢鍾書先生寫《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現在進去和出來都提高了門檻,年輕人你還願意走進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