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關於工資薪金的25個答疑!

2021-01-19 騰訊網

工資薪金問題一直是大家關注的重要內容,今天我們為大家整理了關於工資薪金的25個答疑,都是稅務總局最新口徑,各位財務的小夥伴趕快來看看吧:

01

答疑1~15

1.什麼是工資薪金所得?

答: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為工資、薪金所得。

2.演員參與本單位組織的演出取得的報酬是否屬於工資薪金?

答:對電影製片廠導演、演職人員參加本單位的影視拍攝所取得的報酬,屬於工資薪金,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屬於工資薪金?

答: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僱取得的董事費、監事費,屬於勞務報酬,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僱,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屬於工資薪金,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併,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4.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健康保險是否屬於工資薪金?

答: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稅收優惠型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5.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是否屬於工資薪金?

答:按規定不徵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除上述情形外,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屬於工資薪金,應當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6.超比例繳付的「三險一金」是否要併入當期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和標準為個人繳付「三險一金」的,超過部分應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7.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自行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選擇併入綜合所得或不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舉例:居民個人小劉2019年1月從單位取得2018年度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2019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併入2019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8.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需要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18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

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的,以該筆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9.單位向個人低價售房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單位按低於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符合規定的,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不需要進行年度彙算,以差價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職工實際支付的購房價款低於該房屋的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的差額×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0.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如何計稅?要併入綜合所得嗎?

答: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11.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後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該如何計稅?

答:個人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從原任職單位取得一次性補貼收入,不需納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計稅時,按照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後的商數,先與當月工資合併查找稅率、計算稅額,再減除當月工資收入應繳的稅額,即為該項補貼收入應納稅額。

發放一次性補貼收入當月取得的工資收入,仍需要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繳稅。在年終彙算時,正常按照稅法規定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舉例:李海2019年每月取得工資7000元。2019年5月李海辦理了內部退養手續,從單位取得了一次性內部退養收入10萬元。李海離正式退休時間還有20個月,假定李海2019年度沒有其他綜合所得,可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何計算李海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李海離正式退休時間還有20個月,平均分攤一次性收入100000÷20=5000元;

(2)5000元與當月工資7000元合併,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5000元,以其餘額為基數確定使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5000+7000)-5000=7000,應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3)將當月工資7000元加上當月取得的一次性收入100000元,減去費用扣除標準5000元,計算稅款(7000+100000-5000)×10%-210=9990元。

模擬計算單月工資應計算的稅款:(7000-5000)×3%=60元

內部退養應繳納的稅款為9990-60=9930元

(4)李海2019年度取得內部退養一次性收入不併入當月外,其他月份另行累計預扣預繳稅款(7000×12-5000×12-1000×12)×3%=360元

(5)李海2019年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為9930+360=10290元

12.提前退休一次性收入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需要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個人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實際年度數平均分攤,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不需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年度數

13.離退休人員取得返聘工資和獎金補貼如何計稅?需要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應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按照規定辦理年度彙算。

14.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期間取得的工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或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稅;取得其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徵個人所得稅。

15.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併入綜合所得?

答: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以下簡稱股權激勵),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按規定合併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年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02

答疑16~25

16.個人領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按照規定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不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17.領取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個人按照規定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後,在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不需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

18.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減按50%計入工資薪金需要符合什麼條件?需要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

19.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確定應納稅額。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2022年1月1日之後的股權激勵政策另行明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股權激勵收入×年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兩次以上(含兩次)股權激勵的,應合併按上述規定計算納稅。

20.保險營銷員(或保險代理人)在同一個公司獲得兩筆收入,一筆是保險費佣金收入,一筆是做文秘崗獲得的工資,這兩筆收入應如何計稅?

答:此種情況,若該保險營銷員(或保險代理人)是該公司的僱員,則他取得的保險費佣金收入應與文秘崗取得的工資一起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21.雜誌社職員在本單位刊物上發表作品取得所得按什麼項目計繳個人所得稅?

答:任職、受僱於報刊、雜誌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於因任職、受僱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併,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22.出版社專業記者編寫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如何計稅?需要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

23.任職、受僱於報刊、雜誌等單位的非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如何計稅?需要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嗎?

答:任職、受僱於報刊、雜誌等單位的非專業人員,在本單位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併入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

24.如何判斷一筆收入是不是屬於境外所得?

答:個人如果取得以下類別收入,就屬於境外所得:

一是因任職、受僱、履行合約等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比如張先生被單位派遣至德國工作2年,在德國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

二是中國境外企業以及其他組織支付且負擔的稿酬所得,比如李先生在英國某權威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該期刊支付給李先生的稿酬;

三是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趙先生持有某項專利技術,允許自己的專利權在加拿大使用而取得的特許權使用費;

四是在中國境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取得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所得,比如周女士從在美國從事的經營活動取得的經營所得;

五是從中國境外企業、其他組織以及非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比如宋先生持有馬來西亞某企業股份,從該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

六是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比如楊先生將其汽車出租給另一人在新加坡使用而取得的租金;

七是轉讓位於中國境外的不動產,轉讓對中國境外企業以及其他組織投資形成的股票、股權以及其他權益性資產或者在中國境外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比如鄭先生轉讓其持有的荷蘭企業股權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

八是中國境外企業、其他組織以及非居民個人支付且負擔的偶然所得,比如韓女士在美國買彩票中獎取得的獎金;

九是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需說明的是,對於個人轉讓中國境外企業、其他組織的股票、股權以及其他性質的權益性資產(以下簡稱權益性資產)的情形,如果該權益性資產在被轉讓前的連續36個公曆月內的任一時間點,被投資企業或其他組織的資產公允價值50%以上直接或間接來自位於中國境內的不動產,那麼轉讓該權益性資產取得的所得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從國際上看,對此類情形按照境內所得徵稅屬於國際通行慣例,我國對外籤訂的稅收協定、OECD稅收協定範本和聯合國稅收協定範本均對此有所規定。

25.企業2019年1月發放2018年12月份工資,是否屬於2019年度的綜合所得?

答:屬於。年度彙算時的收入、扣除,均為該時間區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生的符合條件或規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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