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島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城陽區紀委監委對河套街道西河套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吳元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元明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利用協助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涉嫌貪汙犯罪。
吳元明作為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目無法紀,以權謀私,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城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元明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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