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稅務講座民眾認真聆聽。(美國《世界日報》盧淑君/攝)
中國僑網1月13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美國新一年報稅季又開始了,除了美國境內所得稅之外,許多華裔對於國外有帳戶、海外資產或境外收入,稅務方面常搞得一頭霧水。有鑑於此,休斯敦資深稅務專家、財務規劃師陳祖貴,於1月11日上午10時在盛豐理財財公司,舉辦「國外帳戶和國外資產申報及境外收入的稅務處理」講座,吸引許多民眾前往聆聽。
陳祖貴表示,美國每年開春之後,進入報稅季,納稅人必須在4月15日前,依照最新稅法向國稅局申報2019年的所得稅,由於美國是採全球徵稅制度,不僅國內所得收入需要申報,海外資產與所得也要。一直以來海外財務資產是需要申報,只不過沒有嚴厲執行而已,但是在2010年起國稅局開始嚴格執行。陳祖貴特別指出,申報披露不代表一定要繳稅,但是申報是每位納稅人該做的。
講座中詳細介紹,申報原則和目的。舉凡美國公民及綠卡居民,海外「所得」 和「財產」都需要申報。三套關於申報披露的規定有1、海外帳號申報 (FBAR「肥霸」條款):執行機關為財政部,本意在於防止國際洗錢和恐怖分子資金流動。2、海外財產申報 (FATCA「肥咖」條款):監控美國人海外收入的來源。3、海外股權投資申報 (5471-CFC):確保投資利潤分配納入美國應稅範圍。他指出以上三套申報規定,幾乎覆蓋了所有種類的個人金融資產,唯獨海外房地產還未納入申報範圍。
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總值在於任何時候超過1萬美元者,根據《銀行保密法案》(Bank Secrecy Act)的規定,提交外國銀行或投資帳戶報告(FBAR「肥霸」條款)。
FATCA「肥咖」條款申報標準:境內單身者一年當中超過7.5萬美元或年底餘額超過5萬。夫妻合併申報一年當中超過15萬美元或年底餘額超過10萬美元。長年居住境外,單身一年超過30萬或年底餘額超過20萬美元者 。夫妻合報超過60萬或年底餘額超過40萬美元的。申報方式通過IRS 8938表格依年度個人稅表於4月15日前。
陳祖貴表示美國政府以免除30%的稅法,吸引各國家籤訂協議,準許外國當地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和國稅局籤約,提供美國公民或綠卡身份客戶的資料給美國。誠實申報十分重要。最後在問與答的互動中,現場民眾踴躍提問,陳祖貴耐心仔細回答所有民眾提問,也針對民眾提出的贈予稅和遺產稅等問題,答應將於2月份再開辦講座,專門解說。(盧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