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社會的一份子,理應在面對違法犯罪的時候,即使制止,或者報警舉報,更不能縱容違法犯罪。但有些時候,可能有人因為自己與對方的感情深厚,所以選擇包庇、縱容對方的違法犯罪。而近日,在山東德州,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一名女子因為男朋友分手了,跑到派出所報警,稱前男友偷自己女閨蜜的金首飾開店,引起了不少網友的關注。
據媒體報導,山東德州,一名女子來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前男友偷取自己閨蜜的金首飾開店,女子稱「自己不能再違背良心了」,所以選擇了報警。我們都知道兩個人分開的最好狀態就是相互不打攪,那麼為什麼這名女子會如此狠心呢。
原來,女子本身與前男友兩人的感情很好,但是因為一些事情,經常發生摩擦、爭吵,所以在分手的時候,兩人都很不愉快。而女子出於報復心理,且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女閨蜜,將前男友偷女閨蜜金首飾的事情給抖了出來。
但是這裡值得一提的是,該女子其實在前男友偷閨蜜首飾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但是因為兩人感情還在,所以並未報警或者告訴自己的閨蜜,不知道她的女閨蜜是該高興,還是該難過了。
這件事被曝光之後,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熱議。有網友稱「分手前幹嘛去了」、「女子的閨蜜遇到這樣的人,也是挺倒黴的,自己的男朋友偷閨蜜的東西 ,直接選擇隱瞞,太可怕了。」、「雖然現在去報了警,可以想像,如果兩個人不分手的話,那麼偷東西這件事可能永遠不會被人知道。」
據最新報導,該女子因為主動報警承認錯誤,將被從寬處理,而其前男友因盜竊罪被警方拘留。
筆者認為,從個人情感上來說,女子的做法讓人感到可恥,兩個人感情好的時候,包庇男友的違法行為,也沒有將此事告訴自己的閨蜜,分手之後,又選擇報復男友,這樣的人一定要遠離。而從法律角度來看,女子包庇男友的犯罪行為,同樣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對於這名女子的行為,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