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外賣小哥小金兢兢業業每天早出晚歸,沒想到,因為送餐時不小心把電動車騎上了機動車道,可能面臨丟工作的境況。
這是為啥?
因為,小金被交警抓住了,他本以為這是個小事,罰點款也就行了,卻沒想到,交警扣留了他的電動車。一周後,交警告訴他,經過鑑定,小金騎的這臺電動車,不是電動自行車而是電動摩託車,屬於機動車。
而駕駛機動車是需要駕駛證的,但小金沒有,那就屬於無證駕駛,將面臨15天的拘留處罰。小金一下就懵了,因為他一直覺得自己騎的就是電動自行車啊,而且他買車的時候,也不知道這電動車是超標車。
小金說,當初他去「餓了麼」應聘騎手,公司推薦他到一家電動車行貸款四千多元買一輛電動車,他以為那就是普通電動車。小金認為這是車行誤導了他,他去找當初應聘的公司,卻發現這家公司已經不存在,只有一張警方提醒張貼在門口。
提醒稱,這家公司已經因「消費車貸」的問題多次涉警,已經被列為重點觀察對象,而這家公司只是「餓了麼」委託招聘的第三方公司。聯繫上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後,負責人稱他們也只是介紹小金去買車,也並不知道這電動車是超標的,因為滿大街跑的都是這種車,他們也認為是沒有問題的。
而蕭山的王女士也遇到了和小金一樣的情況,但比小金更麻煩。王女士騎著電動「超標車」被交警攔下後,表示自己有機動車駕駛證,可沒想到交警給出的處罰是扣駕照12分,罰款700元再加拖車費300,原因是所駕車輛與證照不符。王女士這才發現,她出示的電動車合格證上,也顯示的是「電動兩輪輕便摩託車」。
王女士找到買車的車行,老闆說當初他跟王女士說的就是「電動摩託車」。兩人各執一詞,也就不了了之,如果王女士不能證明是老闆故意誤導,那她就只能自己認罰。
而交警解釋,速度達到或超過25碼,車身重量達到一定重量以上就屬於「兩輪輕便摩託車」了。
而現在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託車都允許上路,但是懸掛的牌照一個是綠牌一個是黃牌,一個不要駕駛證,一個需要機動車駕駛證。大家可要看清楚了再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