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鄧瓊 宋峰)5月29日,身在河津的男子王某在電話中與妻子發生爭吵,喝酒後決定趕回臨汾市區當面解決問題。王某不顧朋友的勸阻,開車上了高速公路,誰知剛上收費站就被民警查個正著。
當日凌晨0時許,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六大隊民警在河津東收費站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夜查行動,發現一輛車牌號為晉L開頭的黑色小轎車行跡可疑,民警遂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
在駕駛員與執勤民警交談的過程中,其承認自己確實是喝酒了,車內也有濃重的酒味散出,民警便命其熄火下車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下車後男子情緒激動,哽咽著對民警說知道自己違法了,但是自己還小,希望民警可以從輕處罰。在民警的耐心勸導和解釋下男子慢慢平靜下來,隨後被帶至大隊,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後,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2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經了解,駕駛員王某與自己的妻子一直兩地分居,剛才晚上與朋友在一起喝酒時,妻子打來電話兩人發生了一些口角,把家裡小孩嚇得哇哇大哭,他實在放心不下,便決定回家當面解決矛盾。期間不顧朋友的阻攔,抱著僥倖的心理從河津上高速回臨汾,誰知剛到河津東收費站就被民警查獲了。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酒駕成本高,乾杯須謹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哪怕是為了家庭,也不能這樣鋌而走險。酒駕開車被交警處罰事小,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那將會留下終身悔恨!希望王某能夠吸取教訓,也希望廣大駕駛員引以為戒,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