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斌律師 廣強詐騙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核心成員、刑事律師
【虛擬盤大佬李躍宗被刑拘,或與仁東控股坐莊有關的背景資料】
2020年12月8日晚間,有媒體援引監管人士的消息,坐莊仁東控股的莊家已經被警方控制,而被控制的莊家是否與此次虛擬盤配資案件有關,不得而知。
據稱,李躍宗並不是這一批莊股的莊家,而是配資參與方,李躍宗可能深度參與了仁東控股的操盤,導致仁東控股13個跌停板,從60多元跌倒15元多點。
坊間傳聞,李躍宗是做場外配資和虛擬盤配資交易積累了大量財富,2018年以來,假配資興起,李躍宗也涉及到了虛擬盤融資。以虛擬盤交易的方式向投資者籌錢,去參與坐莊。
上述傳聞是否屬實,事實究竟如何?有待相關媒體披露更多有價值的信息。
【李躍宗創建的虛擬盤是什麼?】
虛擬盤,實際上是自購伺服器搭建的模擬真實交易平臺的網站平臺,說直接點就是假盤。
該虛擬盤並不能與外網連結,呈現的數據為延遲後的數據或者虛假的數據;沒有合法的融資資質,投資者的入金、出資並不通過第三方合法的資金監管平臺,往往是通過私人帳戶轉私人帳戶入金、私人帳戶轉私人帳戶出資。
虛擬盤一般存在後臺,可通過帳號、密碼登陸後臺操控,通過修改後臺數據,掌控盤內數據的漲或跌。
虛擬盤的虛擬模式,比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關於詐騙罪中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法律規定。
【李躍宗配資的目的是什麼?】
配資,就是說運用財務槓桿效用,根據必須的擔保金來獲得幾成於自籌資金的融資金額,在營運能力好的那時候能變大長期投資,風險性也相應增加。
而虛擬盤的配資一般通過收取管理費、手續費等方式,實現獲利。
【李躍宗如何通過虛擬盤實現「獲利」的?】
假配資平臺進行的虛擬盤交易,類似於賭場莊家坐莊,一些投資者抱著「跑得快」的遊戲心態進行博弈。為什麼虛擬盤能長期發展?與一些客戶抱有「跑得快」等遊戲心態有關,不排除有部分幸運的投資者賺到錢後,及時離場,安全著陸。
這類平臺的盈利邏輯是,虛擬交易,虛擬配資,行情下跌,客戶爆倉,收割客戶保證金; 行情上漲,如果客戶盈利絕對數額不大,允許客戶按「實盤交易」提現;盈利絕對數額較大,則限制客戶提現。如果提現數額過大,「玩不下去了」,虛擬配資平臺就閃身走人——跑路了。
收割客戶保證金、限制客戶提現、收取管理費、手續費,控制虛擬盤的漲跌,甚至跑路的方式,實現「盈利」的最終目的。
實現「獲利」的目的,比較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關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法律規定。
【律師說法@吳斌律師刑事辯護】
若虛擬盤交易平臺,通過帳號、密碼登陸虛擬盤交易平臺,對行情的上漲、下跌進行人為操控,以此達到讓客戶虧損的目的;若客戶盈利絕對數額不大,允許客戶按「實盤交易」提現;盈利絕對數額較大,則限制客戶提現或不給提現,甚至捲款跑路。操控虛擬盤交易平臺後臺的行為,屬於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而控制出金或者限制出金,甚至捲款跑路的行為,可以理解為非法佔有的行為,該行為具有佔有他人公私財物的主觀故意,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詐騙行為。
李躍宗場外配資和虛擬盤交易平臺,若客戶可以正常入金、出金,場外配資收取規定的管理費或者手續費,行情的上漲與下跌並不是通過人為操控,而是模擬「實盤交易」的漲跌,以此謀利。這種形式的場外配資、虛擬盤交易平臺,屬於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違反國家規定,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應屬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非法經營行為。
#頭條法律金牌普法官第二季#
作者/來源:吳斌律師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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