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約拿(JONAH),意即鴿子,寓意報好消息的使者。他是在耶羅波安二世在位期間(王下14:25;約為公元前785至773年)作北國(加特希弗,離拿撒勒約六裡)以色列的先知,有舊約聖經學者推想約拿是以利亞或以利沙的門徒,因約拿的工作乃是緊接以利沙之後。因著以色列國在所羅門王之後產生分裂的緣故,神的工作開始向外邦拓展,如以利亞時代的撒勒法寡婦;以利沙時代的亞蘭國乃縵元帥,而約拿先知則是奉差前往亞述帝國的京城尼尼微。
約拿至所以抗拒神的呼召,擅自逃往他施,主要基於以下的原因:
一、在文化上,亞述為外邦國家,非希伯來文化體系。
二、在宗教上,亞述為異教國家,非獨一雅威神觀。
三、在政治上,亞述為新興國家,有擴張的實力與意圖。
一、約拿以民族的義代替神的義
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內容,就是神要借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使地上的萬族得福(創12:3),因此,神先設立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且借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代人確立他的約。而從雅各兒子的十二個支派開始,神開始對現亞伯拉罕之約中的應許。然而,隨著十二個支派後裔的墮落,他們與神的心意漸行漸遠,但神卻依然堅立自己的約,在歷史中不斷啟示並推進。
約拿認為只有以色列才是神真正的選民,但約拿忘記了神揀選以色列的功用乃是為了使萬族得福。基於對神旨意理解的落差,約拿無法接受神呼召他去尼尼微促使亞述人悔改的工作,約拿被限制在自己的民族主義中,導致他的眼光與心胸變得狹隘,無法理解上帝胸懷的寬廣。
二、約拿以道德主義代替神的標準
律法是以色列人理解道德的基礎,這也是律法基本意義之一。然而,律法既有道德性的一面,更是上帝公義聖潔屬性的啟示,就上帝本體的公義與聖潔而言,律法又具備高過道德的超越性。神是道德性的,但卻又不被局限在道德的框架裡。因此,當約拿用自己固有的道德標準來看尼尼微人時,他是無法理解和接受上帝呼召的意義。他的心中有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如此惡毒敗壞的尼尼微人,上帝竟然要拯救並接納他們?因此,約拿表面上抗拒的是尼尼微人,實質上是在抗拒那位憐憫尼尼微人的上帝。
三、約拿以宗教主義代替神的旨意
在與神打交道的過程中,人都會帶著天然的宗教本能。人的宗教性受限於傳統、經驗與理性的判斷,並且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而約拿的神卻是擁有絕對主權的上帝,他的旨意高過一切被造之物,沒有任何的因素能夠抵擋神成就他的旨意。而當神的旨意與人的宗教直覺產生矛盾時,人往往會故意迴避神而選擇自己的判斷的結果,以達到自己內心預期的目的。幾乎所有的人與神之間的矛盾,都是因著這種原因造成的。人按著自己的意思生活很容易,按著神的旨意生活掙扎。而且人常常將自己的意思拿來代替神的旨意,以致造成偏離神預定的道路,生命遭受種種損失。
約拿有自己的一套宗教理論與經驗:神必須符合他的宗教需求,否則他就否定神。但神的旨意卻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神要求人必須無條件地順服,並聽從他的呼召。
結語
約拿代表著典型的「自由主義」。約拿至所以逃避神的呼召,是因為他的價值判斷與神的旨意產生了激烈的衝突,在這種衝突面前,約拿不按神的吩咐去作選擇,而是按著自己的意思選擇了離開。約拿遠去的背景以及所遭遇的曲折經歷,代表著人類普遍的「漂流的理性」,而「漂流的理性」產生的動機,來自於人類與神爭奪「命運主權」的意識形態。人天然的理性不順服神,也是不能服。這種現象並非約拿或是約拿時代特有的,而是人類世世代代抵擋神的一股不會消失的「權勢」。人類唯有讓「漂流的理性」回歸,將不羈的「自由」降服在神的主權之下,人才能夠與神和諧,從而明白神美好的心意,蒙福且喜樂地活在神的面前,甘心樂意地聽眾神的呼召,放下自己,為神效勞。